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金融知识普及月 长安信托兑付与你在一起

金融知识普及月 长安信托兑付与你在一起

时间:2019-09-21 21:52:41

相关推荐

金融知识普及月 长安信托兑付与你在一起

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的带领下,长安信托兑付将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为主题,开展为期一月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贴近民生的金融法律法规科普,好用又实用的金融理财知识,都在这儿!

长安信托兑付

金融知识小课堂

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2001年10月《信托法》施行,截止目前全国仅有68家信托公司。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法》

信托普及

1. 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益人--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 信托的设立

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 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4. 信托目的

信托目的是指信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必须符合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能违反宪法、法律和妨害社会秩序。

信托产品购买

购买信托首先需要成为- 一个合格的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1. 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 金融管理部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重要提醒:务必选择正规的信托公司!购买者要主动提供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确认信托产品风险等级与自身承受能力相符。

购买流程:

1.拨打信托公司官方热线了解最新产品

2.决定购买后进行预约

3.预约成功后将资金转入信托公司为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专户

4.交款后签署信托合同及相关文本

5.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发放收益权证书

另外,在购买金融产品时,消费者还需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关注个人信息保护,谨防金融诈骗。

谨防套路贷

“套路贷”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 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 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学习金融知识,了解信托行业。做理性投资者,做金融好网民。尽享金融服务带来的美好生活!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