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的相关要求,经请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高校,下同) 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调整安排
(一)开学时间:
高二、初二年级建议定于4月13日复学;
高一、初一年级和职业学校非高考学生建议定于4月20日复学;
小学五、六年级建议定于4月27日复学;
小学其他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议定于5月6日复学;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早于5月6日开展线下培训。
(二)中考时间:
中考延期一个月,于7月12日至13日进行。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于7月14日进行。
(三)教学时间:
高三、初三以高考、中考时间为基准,有计划地安排教学;
高中一、二年级行课(含期末考试,下同)不超过7月20日;
初中一、二年级行课不超过7月19日;
小学各年级行课不超过7月18日;
幼儿园行课不超过7月10日;
特殊教育学校各学段参照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同时,调整每月前三周星期六为正常行课时间(小学星期六行课半天,幼儿园星期六不行课,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四)暑假安排: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7月25日放暑假。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清单22条”,及时查漏补缺,逐项准备开学工作,充分保障开学条件,确保平稳有序复学。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学复课。
(二)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时间调整方案,科学谋划教育教学工作,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切实做好线上教学质量诊断评估和线下教学有效衔接。尤其要统筹做好星期六和暑假延期行课相关工作,对星期六和暑假延期行课,学校要认定工作量。本学期暂停运动会、艺术节、研学实践等集体活动。
(三)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持“师生为本,健康第一”,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与人文关怀并重,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两手抓,持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4月10日
本期编辑:朱薇 责任编辑:胡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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