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促进条例》于9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是我省首次为家庭立法,适用于全省范围的内实施、指导、服务等活动。填补了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空白,对促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01
一张图读懂《浙江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仙居县妇联为积极响应《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贯与落实,引导各级妇联开展了举办知识学习会、宣传文艺演出,分发知识手册等一系列活动。
安洲街道妇联
12月31日,安洲街道妇联组织各村妇联相关干部召开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学习会,将《条例》精神进一步传达。
1月2日,组织社区群众观看《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文艺演出,用曲艺,评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条例》中家庭教育的精神理念深入人心。
台下观众为聚精会神观看演出
1月14日上午,安洲街道邀请台州市家庭教育研究会讲师团王乃方老师为40多位学生和家长讲解家庭教育相关知识。
讲座结束后,对3名困难儿童进行家访并送予学习用品。
上张乡妇联
上张乡妇联学习《条例》讲座
1月2号,上张乡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在上张乡文化广场向村民发放《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折纸。
朱溪镇妇联
12月31日,朱溪镇妇联深入校园,向在校学生分发《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折纸和手册。
学生认真阅读宣传手册
淡竹乡妇联
淡竹乡妇联组织召开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