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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严查在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

时间:2021-12-23 0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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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严查在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

龙头新闻讯(记者沈丽娟)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从春季新学期开学至秋季寒假结束,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高校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行为。

“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主要包括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二是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主要包括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风考核问责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责任制;学校要与全体教师逐一签订拒绝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承诺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紧盯教师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新学期开学前后,坚决查处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微腐败”行为;在寒暑假期间,针对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现象,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要将整治教育“微腐败”与中小学“四零”承诺相结合,坚决遏制在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选班干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现象,杜绝递条子、打招呼、走后门等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不在规矩之外人为设限,用制度管人、管事。

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先模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仍然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教师,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意见信箱和网络邮箱等,对举报内容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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