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8时许,一辆鲁C牌照黑色小型越野车驶入民警视线,见到有民警执勤,该车出现明显的制动,随后又加速行驶,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遂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让驾驶员出示证件,当事人称证件在后备箱放的,随后下车很镇定地打开了后备箱,假装找寻证件,该驾驶人趁民警指挥其他车辆的空隙,很淡定地绕过车后部向收费站外广场走去,当民警发觉驾驶人已经不在现场后,询问其妻子驾驶人的去向,妻子神色紧张地说不知道,民警随后看到一个人慌慌忙忙地往收费站外广场走去,断定就是该车的驾驶人,民警赶忙追了上去,将驾驶人带回警车。
随后经公安网查询,该驾驶人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驾驶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一款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