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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8-07-02 1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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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鲸媒体讯 (文/琴不白)8月23日,教育部举办首场金秋新闻发布会,邀请多位嘉宾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

对于《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嘉宾们是如何解读的?对于校外培训曾经比较火爆的北京、上海及广州地区,整治进度如何?下一步举措是什么?鲸媒体对文字实录进行了重点梳理。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校外培训机构需将学科类培训内容向教育部门备案审核

自今年2月份,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共同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展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从6个方面提出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力度堪称“史上最严”,其中包括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等措施。

据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模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按照边摸排边治理的工作原则,已经整改了4.5万家,专项治理工作摸排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专项治理的简要情况,摸排工作大体要求是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下半年是集中进行整改的时间,明年上半年是督导检查的时间。

《意见》提出了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四条基本工作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政策举措,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

一是明确设置标准。《意见》提出了三条底线基本要求,在场所条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特别强调符合安全条件,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在师资条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等基本要求。在管理条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求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及服务承诺。

二是依法审批登记。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必须证照齐全才能开展培训。明确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按照所属的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培训点,需要到分支机构或者培训点所在的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果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是规范培训行为。从细化培训安排,践行诚实守信、规范收费管理等三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科类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出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也就是控制超前、超标培训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一些夸大、欺骗的招生宣传。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意见》要求各地完善日常监管,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落实年检年报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五是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意见》强调,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明入学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剪断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招生的利益关系。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各地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做实专项治理、重视宣传引导。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考虑,吕玉刚表示,将以《意见》为依据,尽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为扎实开展整改提供基本的标准依据;10月份将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督查,确保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任务。

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将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

冯洪荣表示,从初以来,北京市响应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并结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逐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目前,北京市已经开始了全面部署摸排的第一阶段,成立了专项治理小组,制定了治理实施方案,以原有的民办培训机构名单为基础,通过“拉网式”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梳理汇总各种隐患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目前北京市存在的培训机构总数是12919家,其中无证无照的是707家;

其次进行集中整改的第二阶段。根据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停办整改措施。首先,在事前严格把关,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其次,在事后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停办整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照规范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同时,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标提前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了一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学挂钩的行为。目前已经完成整改数2709家。

对于下一步工作部署,冯洪荣指出:一是要研究制定北京市实施意见,修订机构设置标准。二是要建立起一些长效机制,包括建立起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各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三是进一步丰富实践活动的内容,把游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九个活动内容体系全部重新设计,按照德智体美劳的方式进行了整体构建,这里包括开学以后,要全面普遍性地开展“三点半”以后弹性离校制度。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通过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据倪闽景介绍,上海市自年初就开展了“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并出台了关于培训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一标准两办法”,建立了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平台,取缔了500余所存在较大安全问题或者无资质的办学机构,叫停了15个中小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意识增强,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冲动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教育培训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发展。”

上海市方面将深入贯彻《意见》,在已有规范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促进培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部门分工合作机制。落实校内校外协调育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杜绝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做好家长和学生的引导宣传,切实减轻过重的课外负担。

二是健全合规机构入门审批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规范,制订相关指导材料,通过政府服务窗口、社会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办学者的直到遇服务,并优化完善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

三是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发现机制。应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动巡察、教育督导、年检年报和社会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无资质办学的培训机构和有资质培训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力争做到对所有区域全覆盖,对办学资质与办学过程全关注,对动态变化情况全跟踪。

四是健全各类培训机构的处理机制。会同各职能部门完善并推动联合执法,鼓励各区以《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落实联合执法。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复杂问题、新问题建立法律适用的审定机制,加强执法培训,形成合法合规的执法流程,并且不断积累好的处理案例。同时,以各类检查和举报查处的结果为基础,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体系。

广东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对1650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

据林洽生介绍,广州市方面已经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门,充分依靠各区政府,压实街道(镇)的属地责任,依托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重点查清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情况、安全状况、教学内容、师资力量等,已完成对8222家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并“一家一策”建立台账,其中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2195家。

同时,针对招生入学与培训机构挂钩、不遵守教学计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公办教师校外兼职等情况,对全市1497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排查,各项数据均录入“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平台”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

根据排查结果,采取果断措施,对1650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广州市方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整治工作规范化。坚持依法整治,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治理工作,全市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范本和执法流程指引。二是治理行动常态化。以街(镇)联合执法为主,通过真突击、真检查、真整改,推动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同时,先后5次开展全市集中执法行动,清查809家校外培训机构,其中停业整顿83家,限期整改403家。三是实施督查制度化。成立督查组,督促各区落实责任;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收集群众关切的问题,重点抓,抓重点;公布“双有”“双无”机构名单,便于群众监督。“双有”就是有证有照,“双无”就是无证无照。

据介绍,广州市方面还通过疏堵结合,打造健康规范教育格局。

一是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制定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操作指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批,做好办证服务。

二是推动行业自律。举行“两公约一承诺”签署活动,要求课外培训机构挂牌亮证,集体约谈30所知名民办中学校长,杜绝违规招生;组织专家组集中审定培训机构的培训讲义,遏制“超纲教学”等现象。

三是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采取政府给予经费补助,学校无偿提供场地,第三方公益普惠收费,家长部分承担,教师合理取酬等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内课后服务机制,减少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被动需求。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林洽生表示,将建立大数据系统,开发“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管准入、管课程、管信用”三位一体;继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广州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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