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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便民利民举措

时间:2023-01-30 14: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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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的便民利民举措

各保安企业和群众:

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全省保安企业和广大保安员不顾安危,坚守岗位、直面危险,始终奋战在秩序维护、安全检查、体温测量、武装押运等岗位上,有效协助阻击了疫情蔓延,是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大数据优势全面开展“不见面”办事服务的通知》精神,让保安企业和群众减少聚集,方便办事,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进一步推出网上办、延期办、就近办等服务,现提出如下便民利民举措:

(一)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保安企业申请保安从业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或因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遗失、破损后需要换发新证的,一律通过贵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下载手机APP或贵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不再到省公安厅当面办理,待省公安厅审批制证后邮寄送达。

(二)部分延期办理。申请办理保安服务公司或保安培训单位的,可在贵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下载手机APP或贵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提交申办材料,省公安厅在线预审材料。待疫情防控解除后,申请办理保安服务公司的到市州所在地公安机关补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保安培训单位的到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补交相关材料;申请法人变更的,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预审,待疫情防控解除后原法人和新拟任法人一同到省公安厅现场办理。

(三)暂缓申办保安员证考试。在疫情处置期间,申请人办理保安员证的,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选择省内任意市、县级公安机关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先行上岗,疫情防控解除后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及时安排考试发证工作。

(四)积极为保安员维权。保安员在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中遭受辱骂、殴打等其他方式的人身攻击或人格侮辱的,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出警、快速依法处置,积极为保安员维权,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弘扬正气。

贵州省公安厅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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