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有一个这样的故事:说是有一对夫妇,丈夫叫刘志,妻子叫黄梅。刘志有个叫姜政的朋友,俩人非常要好,姜政经常到刘志家里做客,一来二去也就跟黄梅熟络了起来,后来渐渐产生了暧昧关系。
但是,姜政与黄梅的事儿还是被刘志看破了,不过刘志顾及朋友间的友谊,也考虑到妻子的名誉,决定不大肆声张,而是效仿太祖“杯酒释兵权”,于是就摆了一桌宴席邀请姜政。
三人在酒店喝酒吃饭的时候,店小二端着一碗汤不小心洒在了姜政身上,这下可惹怒了姜政,张口就骂小二。刘志见此情形,马上劝和说:店小二是想给咱们上汤羹,汤是不小心洒出来的,小二也是疏忽,才弄脏了客人的衣服,这不是他的本意啊!你就原谅小二吧!
酒席散后,姜政回到家总觉着有心事,他思前想后才明白了刘志今天的话另有深意!姜政很惭愧,从此再也没有对黄梅有过邪思。
故事中姜政与刘志是好朋友,所谓“朋友妻不可欺”,这是关乎道德的一种行为规范,倘若这种关系也要“挖墙脚”,那可真是牲口一般。俗话说“人无德不立”,没有基本道德观念的人,是不值得与之交往的!
现在生活中之所以会流传着“朋友妻不可欺”这样一种“训诫”,是不是恰恰说明了此类“不道德”之事发生的概率比较高呢?有一个词叫做“日久生情”,而朋友熟人之间交际频繁,具有“感情”基础,是不是更容易对朋友的另一半产生莫名的好感呢?
所以,对于女性也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朋友夫不可扶”,这句话的精华之处,同样是在告诫些闺蜜们,不要觊觎、撩拨朋友的另一半,要知道“没有不偷腥的猫”,你拿鱼去逗猫,那不是故意引导犯错吗?害了别人,自己也会受道德谴责。
古人对这种事的理解更加深刻,有句话叫做“婶叔不亲授”,出自《君子行》: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老话“朋友妻不可欺”就是从这里延伸出来的,古人讲究“正人先正己”,强调君子处世要知道主动避嫌,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人和事,应该自动远离,这样才能避免些不必要的麻烦!
放到现在来说,没有哪个人能容忍朋友对自己做出这种可耻的事情,到最后非闹得鸡飞狗跳不可!而越界者也会为之付出代价:亲戚的流言、朋友们的鄙视、道德的谴责、名誉的丧失等等。所以,还是虚心学习古人的教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