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下半年宿迁市全民阅读工作要点》及《下半年宿迁市全民阅读工作方案》(宿阅发[]2号)的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机关、书香企业和书香社区(村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0日—12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
三、评选名额
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社区(村居)各10个。
四、评选办法
本次书香宿迁系列评选按照《下半年宿迁市全民阅读工作方案》的任务安排进行。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分别负责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社区(村居)评选及材料上报工作。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及现场查看、核实,最后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表彰。
五、评选标准
(一)书香家庭:有良好的家庭阅读环境,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与场所,有“家庭书屋”或“家庭书架”,藏书300册以上。家庭成员爱书藏书,经常购买书籍,订阅报刊杂志。家庭阅读氛围浓郁,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经常开展亲子阅读,交流读书心得。家庭成员读有所获,尤其对孩子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有较好影响。
(二)书香校园:学校有专门的图书室、阅览室,藏书达到人均5本以上。阅读机构健全,有阅读指导教师,有全年读书活动方案,定期开展经典诵读、征文演讲等阅读活动。学校读书氛围浓厚,师生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半小时,通过读书活动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三)书香机关:单位领导重视,带头读书。读书条件良好,每年有用于购书、订阅报刊杂志或组织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的经费。有完善的学习制度,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场所。读书学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突出。读书活动富有成效,干部职工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成果、理论文章,对本机关业务及政行风建设有明显促进作用。
(四)书香企业:企业读书条件良好,有满足职工读书需要的职工书屋、阅览室,藏书1000册以上。领导重视职工学习,有固定的学习时间,有正常的职工学习培训机制和经费。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读书学习成效明显,职工能自觉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并有较为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
(五)书香社区(村居):社区(村居)始终把图书室(农家书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有固定的经费投入,藏书2000册以上,专人负责图书室(农家书屋)的管理开放,图书利用率高。有良好的社区(村居)读书氛围,能够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社区(村居)居民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并从读书中获得益处,居民相处和谐融洽,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请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发动,严格条件,综合评比,真正选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利用此次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有效促进我市全民阅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请于12月10日前将评选推荐表及1000字以上的详细事迹材料报送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玉珠,电话:84353837,邮箱:sqxwcbc@。
附件:
宿迁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