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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哲同志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11-15 09: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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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哲同志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周哲同志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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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哲 同 志

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8月15日)

自去年全省打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我县多次召开会议,贯彻传达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7月22日,全省组织开展万人环保大检查行动,从检查反馈情况来看,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有所懈怠。今天召开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就当前省市安排部署的新任务再推进、全省万人环保大检查行动反馈问题再督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再落实、秋季等重点时期秸秆禁烧等工作再强调,消化当前环保存量问题,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问题,深挖根源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目标,同心协力,克难攻坚,持续发力,着力加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截至8月12日,我县累计优良天数为192天,全市排名第四;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两项在全市排名均为第一;近期县灌河马罡水质自控站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昨天中午(8月14日)12:00查询显示:化学需氧量(C0D)为5.78,氨氮为0.13,总磷为0.042。商城县灌河马罡水质自控站出境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近期监测数据显示达到Ⅱ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质量上半年监测表明为Ⅱ类(半年一次监测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希望大家再接再厉。

(一)要清醒认识问题。表面上看,一些指标在全市领先,放在全省更是可观。但我们要放在特定环境中,就不难看出,当前全县的环境质量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环境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扬尘管控不力。大量施工主体单位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积极、不严格、不到位,相关部门执法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工作标准较低。商务中心区拆迁工地、帝华公馆工地被点名批评,产业聚集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二是灌河水质达标存在隐患。马罡断面上游有鲇鱼山办事处、河凤桥乡、上石桥镇、双椿铺镇、鄢岗镇、商城县产业集聚区等6个乡镇(处)的生活污水汇入;沿岸还有8家畜禽养殖场及11家河道采砂场;今年灌河马罡断面多次出现超标现象,先后触发市、省超标预警。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县城区排污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充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偏低;县开源污水处理厂虽已完成提标改造工任务,但还未验收;上石桥污水处理厂任务还很艰巨,由于管网铺设不到位而至今无法实现正常运转;汤泉池污水处理厂至今还未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安装及联网;全县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欠账较大。四是“两长制”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县“两长制”会议已召开接近两个月,但大部分乡镇(处)未落实完善相应乡级领导组织和工作方案;县“两长办”虽做了大量工作,但相关考核方案和督导细则至今未出台,工作无进展。五是“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彻底。全县已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77家,表面上按照时间节点都已完成。但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整治取缔到位,有些“散乱污”企业设备未拆除、原料未清除,存在“死灰复燃”现象。省环境攻坚办在全省范围内抽调15000多名执法工作人员,从7月下旬开始,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活动,南阳市唐河县80名检查人员到我县进行督查。现已检查完毕,共发现环境污染问题220余个。六是烟花爆竹禁燃不力。今年“双节”及清明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城区依然存在烟花爆竹经销点,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然大行其道。七是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整改进度滞后。关闭搬迁的养殖企业都还停留在准备阶段,灌河沿岸5家治理整改养殖企业只有2家启用了治污工程。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处)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有畏难情绪。部门联合执法不到位,没有形成重拳出击的强大合力,导致压力传导不足。我县度省定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建设任务有28家,截止到7月31日,完成13家,配套率为46.43%,居全市倒数第二位,受到了市治污攻坚办的通报。尚市长为此批示,要认真研究,加快进度。八是其他污染源治理不彻底。按照市任务计划表和责任表,我县虽提前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工作任务,但检查中仍有燃煤锅炉继续使用现象。我县已完成市下达的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整治取缔工作任务,但城区仍存在燃煤茶炉和小煤炉。今年夏季全县虽然未被上级发现秸秆燃烧行为,但燃烧生活垃圾现象普遍发生。还有诸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度缓慢等诸多问题,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二)要深刻分析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一些乡镇和部门的同志思想还没跟上形势、没走出误区,还没有真正理解“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科学内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绿色发展的理念,对我县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在思想观念和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环境污染防治的危机感不强。二是责任担当不够。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属地管理等职责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防治“一票否决制”、“黑名单制”、“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三员制”、“网格制”等制度和规定未落实。一些同志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不足,工作中不敢较真、不敢碰硬,把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回避难题、回避矛盾。三是工作作风不实。一些乡镇(处)和部门工作作风不实,始终浮在上面,沉不下去,对待工作得过且过,工作标准不高、劲头不足,存在口头重视、行动不重视,领导讲了重视、领导不讲不重视,督导组来了重视、督导组走了不重视等现象,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了还不动。省、市要求每周二、周四开展“零点夜查”行动,仍有少数部门不按要求参加,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部分同志还存在着急功近利的思想,缺乏打攻坚战、打持久战、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企业压力传导不足。四是监督管理不力。部分干部工作不深入,不到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执法监管中管理松散、流于形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依法监管体系还不完善,手段不过硬,处罚不坚决,造成各种问题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环境污染防治的效果。

(三)要认清严峻形势。当前环境形势空前严峻,污染防治刻不容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级要求更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污染防治作为全省四大攻坚战之一。在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议上,陈润儿省长要求信阳等地区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多做贡献,同时要求豫南地市今后不再与豫北豫中相比,要与鄂北、皖西地区相比。在上周召开的豫东豫南地区PM10治理座谈会上,许甘露书记又督促和鞭策豫东豫南地区要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省多做贡献,省市都对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省对我市PM10下达的目标为84微克/立方米,比第二位高出18微克/立方米,比省辖市平均目标高出23微克/立方米;PM2.5和优良天数目标要求分别高出第二位1微克/立方米和2天,高出省辖市平均目标6微克/立方米和12天,均为全省最高。)二是群众期盼更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变得更加关注环境保护,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要求吃好穿好住好,还希望出行方便、社会安全、环境舒心。我们也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朝着总书记提出的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目标不断前进。

(四)要坚定治污信心。当前环境污染治理的形势虽然十分严峻,但我们只要知道问题在哪里,原因是什么,短板如何补,振奋士气、坚定信心,就一定能把压力变动力,坏事变好事。一是我县有扎实的工作基础。与全省其他市县相比,我县有无可比拟的自然禀赋,我们有优势、有能力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我县有良好的治理环境。我县无论是降水量还是污染物扩散条件等气象因素都较其他县市有利。随着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的效果将更加显现,输入性污染将有所减少,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环境治理机遇。三是我县有很大的工作潜力。自起我县在全省率先开始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亮剑行动”,我县开打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几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经验不足,问题的排查、措施的研究、机构的建立、机制的完善等都花费了一定时间。随着今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我们的经验更加丰富,认识更加到位,设备更加先进,措施更加有效,制度更加完善,必然能在过去的基础上挖掘出更大的工作潜力,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

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

各级各部门要正视问题,端正态度,科学研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环境治理目标任务。

(一)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环保问题台账,及时交办各主管部门,实行对账销号。这次会议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责任单位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意见》,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工地道路扬尘管控。要认真贯彻豫东豫南地区PM10治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过标准化管理手段,强化过程控制,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整治主体责任及各项防治措施,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控能力建设,对建筑扬尘污染实施全面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禁止”扬尘防控措施(现场封闭管理百分之百、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渣土物料覆盖百分之百、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县住建局、公管中心、水利局、交通局、商务中心区、产业集聚区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要对全县范围内在建的建筑、道路、市政、拆迁、水利等施工项目,于8月20日前逐一排查到位,凡是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一律限时停工整改。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实行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在建的县乡公路及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按需在交叉口处打围作业、必须硬化施工便道、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理施工现场;不准施工车辆带泥行驶、不准高空抛撒废弃物、不准施工现场人工拌制混凝土、不准在无降尘措施时施工清扫吹风、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长期堆放未覆盖非施工用土),工程验收时,环保措施和主体工程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确保做到环保达标。全面提升道路机扫保洁能力,加大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保洁工作,提高机扫率和洒水频次。8月20日前,要采取洒水喷淋、防尘覆盖、防风围挡等措施,完成国省干道堆场扬尘集中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渣土清运处理“六化”管理(源头核准制度化、实行作业网格化、清运管理标准化、联合执法常态化、消纳处置资源化、闭合管理智慧化),8月25日前要完成渣土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治理;8月底完成渣土车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全部实行GPS卫星定位,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强力推进裸露黄土专项治理, 8月30日前实现县城建成区黄土裸露地块绿化硬化全覆盖。二是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在今年“双节”及清明节期间,我县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试行的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方案,短期内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我们的措施不够得力,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这项工作的长期效果不好,县城建成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屡禁不止。从本次会议起,我们要把县城建成区内的烟花爆竹管控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坚决落实到位。要充实领导小组力量,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方案。要从公职人员抓起,全县所有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要依规依纪从严处罚。要从源头上管控,县城建成区内首先不能再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对无视规定、依然我行我素、仍然在规定区域内经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长效管理体系,完善烟花爆竹购买、运输、销售、使用全程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并且一以贯之坚持下去,不可半途而废。通过落实宣传、监管、整治、打击等全方位的举措,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全面完成“控煤”各项工作。虽然我县已提前完成市下达的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但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废旧燃煤锅炉仍在继续使用,要坚决取缔。要建成满足本地需求的洁净型煤供应体系,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全面加强散煤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散煤行为,8月底前全面完成现有的散煤销售点的关闭和改造任务。按照省发改委“气代煤”工作方案 (豫发改能源〔〕1140号)和信阳市“气代煤”工作方案(信气攻坚办〔〕18号)要求,加快天然气配套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加密管线分布,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省定天然气替代散煤使用量和累计新增农村居民实现厨炊使用天然气户数。四是圆满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我县黄标车淘汰总任务151辆;截至8月11日,我县已完成147辆;完成率97.35%。市攻坚办要求8月底前,全部完成。我们要确保按期完成剩余黄标车淘汰工作。五是持续强化垃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将生活垃圾禁烧纳入工作范围,加强秋季秸秆焚烧易发期的管控力度,杜绝发生秸秆、生活垃圾焚烧现象。这项工作要将“疏”和“堵”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堵”的方面,主要是强化乡镇、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乡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疏”的方面,就是综合利用。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应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农村垃圾处理技术,努力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和垃圾问题。除了严格机械作业、强力推进秸秆还田外,还要大力发展秸秆饲料、秸秆肥料、秸秆原料,推广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化、能源化利用技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六是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管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售油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非乙醇汽油,质量不符合“国五”油品标准的成品油,标号、标识与实际不相符的成品油,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成品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成品油;全面协调完成我县各油库(站、点)油汽回收治理,开展油品质量检查,推动油品升级。10月底前要全面使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到期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依法实施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此外,有关部门必须督促各加油站按照技术规范进行防渗改造,每月制定任务计划,按月完成工作目标,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七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灌河水环境质量改善。由我县参与制定的《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向我县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县相关部门和辖区乡镇要各负其责,按照《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治理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企业排污、畜禽养殖、网箱养殖、钓鱼等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行为,确保饮用水安全。灌河沿岸各乡镇要对河道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采砂、畜禽养殖、涉水工业企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整治,对涉水排污单位实施驻厂监管,确保灌河水质达标排放。要加快县渔业公司改制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八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县公管中心要加强指导,督促汤泉池污水处理厂加快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调试安装及联网,开源污水处理厂、聚源污水处理厂要抓紧投入运行,确保污水收集面不断扩大。九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商城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于5月21日由县政府下发。方案明确指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处)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县法制办、发改、财政、环保、畜牧、住建、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监督指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业主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要严格按照关迁时间节点推进。8月底前,完成70%的拆除、关闭任务;10月底前,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部关闭搬迁到位。本年度剩余15家省定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建设要争取于8月底完成到位。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相关的专项行动,与日常防污措施的落实形成有效的配合,达到点面结合、长短结合的效果,使污染防治工作更有震慑力。一是持续开展环保“亮剑行动”、“一眼净”行动。深入开展环保“亮剑”行动,全面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双控制和节能环保等重大工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持续开展干线公路沿线卫生“一眼净”行动,加大农村垃圾治理,严控农村面源污染。二是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散乱污”企业按标准要求取缔到位并严防反弹。三是持续开展大气夜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履职尽责,抽调人员按时参加“零点夜查”行动,全面加强对建筑、道路、市政、拆迁、水利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夜间监管、查处、处罚力度,有力遏制夜间环境污染高发频发态势。四是持续开展采砂、采矿和车辆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工作。由刘庆东、程功言、花少锋同志负责,建立健全砂石开采长效管理机制体制,对全县砂石开采规模要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河砂开采只能供应本县市场需要,不允许外销。坚持走规模化定点开采模式,不允许再出现遍地开花零星式的开采现象。全县所有持证合法开采石料和河砂的企业都要分别统一整合成一家石料开采股份有限公司和一家河砂开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设在县产业集聚区。各责任部门要巩固提升采砂、采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严格控制河砂、矿山开采家数,严控开采规模,加大巡查力度,集中整治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规范有序开采。县政府将对原河砂、矿山、车辆超载超限专项治理和管理力量进行整合,成立商城县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原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报备,以实行全县河砂资源的统一有效管理。河砂开采要以河道清淤的方式采用平层开采,并做好对已开采河道的回填,保障河道安全。所有石料开采企业加工厂房要实现全封闭,要对开采的尾矿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避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必须本着“适度开发、保障需求、可持续”的原则来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除严格执行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的砂石禁采区外,根据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重点旅游区和水源保护地的分布情况,确定将我县S337以南的区域划定为石料禁采区,S337以北和G220以西的区域划分为石料可采区,其他区域为石料限采区。鲇鱼山水库周边和鲇鱼山水库二道坝上游为河砂禁采区。五是开展全民清洁城市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中心城区由县创卫办、文明办牵头,各乡镇由辖区政府牵头,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五下午开展卫生大扫除行动,全面清理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确保城区、集镇区域清洁卫生。

(三)加大治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红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形成环境保护高压态势。县公安、环保、住建、商务、公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环境保护水平。要建立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施工单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等。对发现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或个人,一律依法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对屡查屡犯、恶意违法行为、顶风违规组织生产等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组织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从严从重处置。县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强化衔接配合,打好环境监管执法“组合拳”,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法监管情况的督查,绝不能让执法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发挥监测调度作用。要切实发挥环境监测设施作用,确保发生超标情况后能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实现早发现、早治理。充分利用商城县空气质量实况及预报手机APP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全县各站点空气质量,逐步完善监测点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机制,发现站点数据超标后及时预警、评估和处理,各项监测设备要确保正常运行。实施错峰生产管控。为有效减轻工业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在11月15日至3月15日对全县重点涉气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管控。通过实施错峰生产,实现重点行业冬季生产削峰降频,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污染排放,有效控制采暖期峰值污染问题。

(五)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引导企业生产、市民生活绿色化,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要构建绿色产业结构。我县作为大别山自然保护区重要节点,要落实好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持续优化产业机构。要督促企业绿色生产。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对秸秆、生活垃圾实现综合开发利用,从源头上防止焚烧现象。坚持落实好企业“三员”制度,引导传统企业降低能耗和污染,升级改造生产设备、工艺,提高绿色产能比重。要倡导绿色生活习惯。积极引导居民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享受充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可持续发展责任,倡导和践行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强化保障,形成合力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重大,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自觉,积极的态度,有力的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县处级领导分包辖区环保工作机制,各分管领导要树立管行业就要抓环保的观念,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分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务求工作实效。各监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问题要硬起手腕,依法依规整治到位。要引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任务和指标,落实到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各个环节。各乡镇(处)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辖区内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三员制”、“网格制”、“两长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妥善解决环境污染历史遗留问题,防止污染现象反弹、返潮;对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坚决杜绝“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发生。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问责。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考核机制,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用考核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工作。县环境攻坚办要下沉一线,每日开展现场巡查、每周开展“零点夜查”、每月开展现场督导。要落实好“日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对考核结果好的要予以通报表扬,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工作严重滞后、排名持续靠后的,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不能完成年度目标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注重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事业、经济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谋划,弹好钢琴,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要与创文创卫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城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国家级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国家级文明县城创建为抓手,严格对照标准,对城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卫生死角,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不断改善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城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力度,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发挥社会群体参与文明创建的能动性。要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增强环保意识。二是要与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谋划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脱贫时间节点,坚持整村推进,稳步实施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生活生产水平。要立足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战略,因地施策、因村施策,选择合适的扶贫产业,积极生产经营绿色有机农产品,控制农业施肥用药,控制农业面源性污染。要健全农村环卫保洁长效机制,保持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面貌。三是要与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好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走生态立县、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在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保护好自然生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态破坏等消极因素。

(四)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需要凝聚全社会的所有力量。每一个公民,既是污染的制造者,也是受害者;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享有者,也是保护者,唯有“共治”才能“共享”。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等渠道,推广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宣传环境政策法规,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每一个人都成为保护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积极营造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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