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助推民营企业安全发展 助力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助推民营企业安全发展 助力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2-05-11 14:40:42

相关推荐

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助推民营企业安全发展  助力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嘉兴市“项目攻坚推进年”“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工业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的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助推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助力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八个方面27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强化对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精准服务

(1)坚定对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深化推进局领导联系制度,深入县(市、区)、镇(街道)、民营企业开展调研,梳理掌握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需求,并予以支持和解决。(2)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由局领导带队,全系统应急管理干部和专家组团式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应急管理、安全文化、安全培训等具有针对性的服务。(3)发挥好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顾问作用,为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为企业发展打造更加安全的营商环境。(4)全力推动搭建大中型民营企业与国际先进安全水平企业的交流平台,特别是推进管理理念和技术的对接。

二、让民营企业办事享受更多政务便利

(1)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工作措施,积极探索电话预约受理和提前介入审查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办事。(2)推进投资项目审批简化优化,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间,助推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尽快落地;在新建项目安全审查中,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为企业把关项目条件,确保企业早日开工建设。(3)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和仅变更名称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需办理消防设计和验收备案。(4)“小微”项目(1500平方米以下的非人员密集场所、500平方米以下的人员密场所和不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所有丙、丁、戊类厂房和仓库)提交消防设计或验收备案申报表(竣工自验收报告)、信用承诺书,消防部门直接出具备案凭证,不再进行抽查。其他项目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直接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予以消防确认。

三、推进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建设

(1)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互助服务、行业协会服务、保险参与服务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供给模式,推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企业等三方找准定位、有机衔接。(2)推进安全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进和培育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运营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搭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与民营企业的双向交流平台,鼓励支持行业互助和园区协作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力量参与共治共管。(3)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前、事中、事后的“保险+服务”功能,在巩固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一般工贸行业企业推广。(4)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共建应急救援基地或专业救援队伍,并纳入应急救援建设规划,实现共建共享。

四、确保民营企业享受市场平等权利

(1)应急管理领域所有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确保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权利、机会、规则平等,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基地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划布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建设,在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一律平等。(2)推动涉企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税费优惠、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政策的真正落实。(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从事见习工作1年以上,由企业做出书面承诺,不需参加培训直接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五、探索建立一体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1)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和各项检查任务,对当年度许可证换证的民营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同年监督检查计划。(2)结合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实际,探索实行多部门“综合查一次”执法机制,并在落实执法计划、重大活动保障及常态联动综合督查等执法检查时,推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一体化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3)推行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实现相关部门就同类事项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到位机制。(4)建立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在开展除突击性、举报核查性监督检查外的专项检查,通过年初集中公告或检查前专项通知的方式,提前将执法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对象,以提醒其主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及时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实现人性化执法。(5)积极推进数字应急,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线上风险监测预警与线下靶向执法检查的全覆盖。

六、依法避免执法过程简单化和执行政策“一刀切”

(1)对重大活动安保做到“三不一少”,即不停工、不停产、不放假、少干扰(政府和上级部门特别部署要求除外),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2)原则上不得采用“一家企业发生事故后,同类企业采用责令停产整改”的简单化处理方式;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责令停产整改的,整改单位已按照法定程序、方式和要求等完成整改的,不得以整改期限未满等为由拒绝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3)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影响较小的事故企业,在保证安全和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前提下,不得影响事故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厂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一般火灾事故,随事故调查进程逐步缩小范围或部分解封、解封火灾现场,火灾事故调查认定期限压缩至20日,支持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七、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采取组建全市安全生产宣讲团、免费提供培训教育资料、开展送教入企等措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薄弱的突出问题。(2)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化安全文化单位创建,力争到底建成10个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350个市级安全文化单位,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八、创新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1)持续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差异化监管,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的倒逼推动作用。(2)建立安全生产“红名单”制度,推动守承诺重信用民营企业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便利,进一步激励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守信行为,发挥示范导向作用,推动形成褒奖诚信企业、惩处失信企业的社会氛围。

1550838662000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