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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时间:2019-02-05 15: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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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4-24

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入查摆全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的通知》(湘扶发[]1号)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对湖南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的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上级督查,为打赢我县脱贫攻坚大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改内容

根据基层调研、督查巡查、考核验收、第三方评估的情况和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对象识别不准。主要表现在:“四类人员”清理不彻底;分户拆户现象严重;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部分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户没有进行整户纳入;数据信息录入不准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二)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驻村干部没有脱产帮扶,住村时间少,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结对帮扶入户走访少,帮扶措施不精准,脱贫针对性不强,以发钱发物代替帮扶;帮扶管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帮扶台账未建立,工作志不经常。

(三)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按程序邀招标,工程进度慢;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工作不实,执行政策有欠缺;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情况严重,扶贫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现象,使用管理不规范,没有专账,监管、审计没有常态化、立体化,公告公示流于形式;涉农资金整合进展缓慢、比例不高。

(四)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定不够精准,产业、教育、健康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健全;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缺乏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跟不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待加强;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薄弱。

(五)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六)脱贫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收入细账计算不清,统计不规范,擅自扩大范围;当-纳入的扶贫对象当-就宣布脱贫;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扶贫对象就认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验收人员不上门、贫困农户没签字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

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不能“就人论人”“就地论地”“就事论事”,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看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否存在急躁冒进情绪;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千,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做好动态调整,切实解决对象识别不准的问题。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四类人员”的处理,识别前就是“四类人员”户(包括已脱贫户),必须逐户分析原因,原则上予以删除;情况特殊,确实困难需要保留的户,按识别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识别后成为“四类人员”的户,达到脱贫标准的做脱贫处理。识别不准户(包括已脱贫户)的处理,各类识别不准的户一律清除。关于拆户分户的处理,各类拆户分户的问题必须在本次整改中进行清理,该整户纳入的整户纳入,该合并的合并,该清除的清除。特别注意:贫困户身份证被借用买房、买车、注册工商户的,必须在 6-30前注销完毕, 限期没有注销的视同“四类人员”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同时,对 -建档立卡时因规模限制而没有被识别的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当时不明白政策没有主动提出申请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 期间被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也要一并纳入。在清理过程中,县委、县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民政、残联、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二)落实帮扶责任,切实解决帮扶不实的问题。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县直驻村单位要选派得力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原则上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每-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GPS定位管理,按时填写工作志并交乡镇、单位主管领导调阅。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解决“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最多不超过5户,帮扶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贫困户要签字确认。加强帮扶干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帮扶干部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对贫困人口达到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没有明确帮扶单位的由乡镇派出驻村工作队,确保驻村全覆盖,帮扶有实效。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违规邀招标等问题再度发生。按照《关于印发 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岳县财发〔〕54号)、《关于规范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岳县扶办发〔〕4号)文件要求,统一建立专账,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支出进度慢、使用不规范的乡镇和贫困村进行督导和约谈。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好项目库,加快资金拨付;做实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及贷款资金监管,对所有申请小额信贷贫困户上门核实,按政策发放贷款资金;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脱贫攻坚当作自己份内之事来抓,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要出台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强化督查巡查,坚持暗访为主,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将对全县-脱贫攻坚考核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约谈;各级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汇总、季调度、半-讲评。

(五)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制定激励政策,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提高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坚决避免大包大揽。

(六)严格退出标准,切实解决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退出标准,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新纳入的贫困户,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八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因脱贫程序操作不严造成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所有脱贫不达标的户,均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并与其帮扶责任人对接,重新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对已脱贫但因病、 因灾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返贫的,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并针对返贫原因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阶段(4-21—23)。各乡镇各单位要迅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在4-26前将整改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4-23—6-13):集中力量对本乡镇本单位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集中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14前上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有关整改动态、整改情况及时报送。

(三)全程督查巡查阶段(4-底-5-底):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县扶贫办将抽调安排专门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集中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乡镇本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6-13-15):由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呈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王保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张奕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扶贫办,由彭四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卫同志任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加强力量,确定专门领导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联络,及时汇总工作进展并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县“一盘棋”、一起推。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岳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岳县发[]8号)进行追责。大力查处典型案例,突出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抓住脱贫攻坚过程中遇到的带共性和关键性瓶颈制约问题,把近期与长远问题,显性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深入调研、相互借鉴、会商对策,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重点抓好因病因残致贫返贫救助机制、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信贷机制、农村三次产业融合贯通机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社会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和技能培训统一归口机制的研讨和建立。要将这些问题破解机制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和党派、团体,获取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成果,加以转化落地,争取有所突破。通过制度建设巩固脱贫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加大主流声音。坚持主动发声、适时发声,以适当方式公布工作进展,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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