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火车头、煤矿、前卫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工作需要,现将决赛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本届全运会将于8月31日开幕,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规程总则提前30天截止报名的规定,本届全运会各代表团报名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24时,届时报名系统将关闭。
二、代表团团部及运动队正、超编官员比例规定:
(一)各代表团团部正编官员根据代表团的运动员数量确定。运动员数量从8月24日开赛的跳水项目开始进行统计,提前决赛的田径、网球、现代五项以及排球项目的20个小项的运动员不计入运动员基数内。各项目运动员数的统计按竞赛规程规定的实际参赛人数为准。
(二)各代表团团部超编官员数量按照团部正编官员数量的30%配备,不足1人的按4舍5入计算。
(三)各运动队正编官员数量按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进行报名;单项规程中按运动员比例进行官员报名的项目,不足1人的按4舍5入计算。
(四)运动队超编官员人数按照不超过代表团运动员总数的15%进行配备,不足1人的按4舍5入计算。各代表团可根据本单位项目的不同需求,统一分配确定各项目运动队超编官员的数量。
三、决赛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代表团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完成代表团所有人员的报名工作,报名截止后,除规程和规则允许人员调换情况外,一律不能进行更换。
(二)各代表团要严格按照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规程的规定的人员比例进行报名,凡超出规定比例人数的,一律不受理报名。
(三)各代表团要如实填报有关人员的信息,因信息缺失或不实等而影响到参赛工作的,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四)体育总局各项目中心负责各代表团报名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运动队正编官员数量进行审核和控制。运动队超编官员的审核工作由组委会统一负责。根据决赛报名工作的安排,总局计划于8月2日在辽宁召开第十二届全运会代表团第二次联络员会议,对代表团报名工作进行最后确认。会议通知另发。
体育总局办公厅
7月9日
抄送: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