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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住建局开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时间:2021-05-04 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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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住建局开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能力,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解决全县物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城市居民营造文明和谐、舒适宜居的良好生活环境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日前,怀远县住建局开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争创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为核心,按照“定标准、交任务、严督查、明奖惩”的工作思路,号召并引领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牢固树立业主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进一步提素质、树形象、强机制、遵规范,全力提升全县物业服务质量。

通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整治物业用房违规使用。实现依法交付,严格管理,群众监督,规范使用。

(二)整治公开公示不透明。实现事务公开,收支公示,民主监督,缴费曝光。在住宅小区进出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建立“两箱四栏”,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财务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和定期公示。

(三)整治物业服务不规范。实现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停车有序。

按照制定的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物业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并记入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不配合开展专项行动或存在问题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由辖区依法组织或指导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建立行业红黑名单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专项行动的或未完成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和从业人员,不得纳入年度评先评优和其他创优评比活动。(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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