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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9-12 14: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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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48号),保障快递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快递业对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促进呼和浩特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和供给侧改革,降低流通成本,推进我市产品拓展市场,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整合电商快递资源,培育壮大快递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拓展城乡服务网络;打造“工业品下乡、农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升跨境服务能力。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

行业规模持续扩大。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到,实现快递业务收入突破17亿元,年均增长24%。快递业务量突破9000万件,年均增长28%。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200亿。

服务能力优化升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推进、追求时效、讲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推进“互联网+”快递,完成行业整合,到,基本实现“城区有园区、社区有站点、旗县有分拨、乡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的目标。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行业在科技研发应用、服务网络建设、产品体系拓展、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水平不断提升。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的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全部实施新能源环保车辆和绿色包装。

竞争实力显著增强。到,培育2家以上年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的快递企业,6家以上年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快递企业。培育5家规模以上面向蒙俄欧开展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快递电商产业园建成,产业集聚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行业稳健发展

推进快递产业园建设(一级服务网络平台)。构建快递产业园,将快递电商产业园、快递分拨处理中心等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发恼包公路物流园等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符合行业标准的呼和浩特市快递电商产业园,实现电商、快递、仓储平台的一体化发展,成为快递行业的集约平台、安全平台和公共配送平台。支持有能力的快递企业自建分拨处理中心,并在用地、手续办理上享受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发展方面优惠政策,并由园区统一按时限办理相关手续和兑现政策。推进企业间整合配送网络体系和运力资源,集约发展共同配送。(刚布和副市长牵头,市四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城发公司配合,9月底完成)

推进快递服务网点建设(二级服务网络平台)。构建区域分拨中心,城市控制性详规必须统筹考虑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将快递服务网点及综合服务网点等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建设规划,没有网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批。发挥快递服务网点承接分拨处理中心和支撑快递公共服务站的配送仓功能,缓解城市配送压力。推进300处快递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发挥营业服务的基础功能,建立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市规划局负责,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配合,9月底完成服务网络规划)

推进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三级服务网络平台)。构建智能社区,支持企业通过智能科技提升末端服务能力,综合利用智能快件箱、连锁商业合作、第三方服务平台等创新模式,推进快递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商厦,打造智能化、信息化的智慧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在各类社区消费服务业态叠加快递服务,有效解决快递物流“最后一百米”配送难的问题,构建线上和线下零距离智能社区服务体系。推进1000处快递公共服务站建设,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全市快递服务社区全覆盖,高等院校快递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力推进10万格口智能快件箱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社区等地方推广普及智能快件箱。升级改造信报箱为智能自取箱。(市四区政府负责,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城管执法局配合,完成)

推动快递与“大交通”的融合。构建无缝对接体系,快件分拨处理中心、运输通道、接驳场所等功能区与交通物流枢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企业合作,推动航空、铁路向快递企业开放更多运输资源,鼓励实施空地联运和公铁联运。加强机场、车站邮件快件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处理效率。(市交通局负责,市规划局、邮政管理局、铁路、机场配合,完成)

(二)加强产业融合协同,实现行业协调发展

支持快递企业参与电商企业园区合作运营,推进快递与网络零售业务流程的融合,组建电商仓储配送联合体,提升交易效益,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快递产业园同步建设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功能区。争取将我市纳入全国快递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市商务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打造快递工业品牌,快递业面向制造企业提供公共仓储配送、拼箱运输、信息接入等多样服务,积极向综合型物流运营商转型。更加注重快递服务制造业工程,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信息、通信、医药保健、装备制造、肉类加工、服装制造等企业协作,在供应链管理和冷链快递等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经信委、商务局配合)

开发“快递+”特色产品。针对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构建特色农产品快递服务网络。商务局制定农畜产品产地和城区周边建设冷链、仓储、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快递网络建设规划,积极发展乳制品、牛羊肉、特色蔬菜瓜果等冷链物流,支持快递企业、电商开展农超、农批、农社、农商等多种形式的对接。以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等旗县被列为电子商务示范县为契机,启动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培育我市“电商+”样板产区、示范地区及“快递+”特色农畜产品样板项目。(市商务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各旗县政府配合)

(三)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实现行业创新发展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通过精准、动态、科学的管理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行业供给能力、运行效率、安全性能和服务质量。商务局要构建全市统一的快递物流配送信息平台,提高快递业信息化整体水平,加快推进跨区域、跨行业之间的信息平台对接,支持快递企业与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信息标准统一和系统对接,实现运输方式、快件方向等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快递企业要以信息化为牵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服务和管理全面融合,实现快递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运输综合化、配送智能化、过程可视化、装备高效化。(市商务局牵头,市经信委、科技局、邮政管理局配合)

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倡导快递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控股、收购、兼并、联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扩张业务规模。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快递服务领域,支持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参与快递行业,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升级,促进行业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四)持续推进快递下乡,实现行业共享发展

紧密衔接全市“十个全覆盖”工程,以行政村便民连锁超市等基础平台搭载快递服务,构建全市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各类配送资源,支持快递企业与交通、医药、农业、供销、商贸企业的合作开展共同配送和站点建设,构建市、县、乡三级快递运输网络和市、县、乡、村四级快递服务网络体系。打造智慧集镇,各旗县要建设快件分拨中心、“仓配一体化”物流快递处理中心。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保障“网货快递下乡”、“农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各旗县政府牵头,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局配合)

(五)拓展跨境寄递服务,实现行业开放发展

推动具有国际快递物流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联动发展,提供仓储和配送服务,加快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体系。实施网上网下建设“一带一路”,完善国际快件处理中心和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充分利用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国际机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基础设施功能和政策机遇,提升国际邮(快)件处理能力。推动国际快递物流业务经营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建设“海外仓”,重点向俄蒙、欧洲延伸快递服务网络。支持企业开发国际航空、铁路快递专线,发展跨境电商快递,提升跨境快递服务能力,有效承接跨境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呼和浩特海关机场办事处、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配合)

(六)加强寄递渠道管理,实现行业安全发展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反恐怖主义法》,推动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健全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体系。推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加快“一中心两平台”建设,底前建成安全监控中心、安全执法平台和安全检查平台。组建全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园区设立联合监管办公室和警务室,6月前建成全市主要快递企业分拨中心、营业网点24小时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安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智慧城市系统对接。推进寄递企业分拨处理中心、营业网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企业网点集中联网接入率达到100%。(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国家安全局、公安局配合)

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的快递监管模式,通过完善行业统计信息系统、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应用系统,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快递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建立邮政管理与工商、公安、国安、综治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共同做好寄递渠道禁毒、反恐、扫黄打非、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增强安全监管的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国家安全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行业持续发展

支持快递企业引进高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快递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可纳入就业培训、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范围。市邮政管理局可与有条件的高校联合建立快递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立足行业实际,以快递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快递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订单式招生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提高快递从业人员的素质,为快递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四、政策支持

(一)行业准入政策。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制度。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简化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发挥电子口岸、国际陆港等“一站式”通关平台优势,扩大电子商务出口快件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建设进出境快件便捷通关。

(二)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支持,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支持重点快递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自治区、市扶持服务业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快递电商产业园建设。采取按市、区现行财力分成比例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分级负担。引导快递企业进驻园区,第一年给予快递企业租金100%的补贴,第二年给予租金60%的补贴,第三年给予租金40%的补贴。补贴资金按每年2000万元(三年总计6000万元)直接补贴给园区建设方城发公司。统筹完善园区水、电、供热、通讯、交通、后勤等配套设施。

支持快递公共服务站、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标准化营业网点建设。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对快递站点建设实施验收考核、备案管理的,按每站点上限2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按快递站点权属分等分级精准计算。加快智能快件箱建设,对在呼和浩特市推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智能快件箱的企业,建设并投入运营快件箱格口按每格口上限80元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在政府投资基金中专门安排用于快递业发展的资金,连续三年支持快递运输配送车辆标准化建设、共同配送补贴、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发展试点建设、寄递安全建设等方面,支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能,提高自动化分拣设备、智能快件箱、电子运单、集中视频监控、PDA手持终端、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方面应用,持续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对快递企业进行税费征收管理,严禁违规增加税费负担。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属于营改增范围的快递业务,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自治区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用地支持政策。将快递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快递产业园、快递网络重要节点及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用地,切实保障土地供给。

(五)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快递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快递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固定资产抵押或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投入额度,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效益突出的快递企业,各类金融机构要建立符合快递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大力推进适应民营快递企业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保险企业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适合快递服务业特点的新险种,大力发展寄递保险业务。快递企业要增强保险意识,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六)配送车辆购置政策。推进三级服务网络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快递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车,11月前按三级服务网络配送实际和交通法规要求确定车型类别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设施配备统一的新能源运输车辆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快递企业购置或租用封闭式轻型、微型小型货运新能源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国家《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国家新能源车型目录及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规定,优先选用本地新能源车制造企业生产车型。出台新能源车购置和使用的配套政策,交警启用新能源车专用号牌,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快递运输配送车辆购置纳入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范围内执行。

(七)保障通行政策。统筹兼顾城市配送需要,实现快递业相对集中、大型车辆从主要交通干线就近入园的目标,力争“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推进快递共同配送车辆标准化建设,保障快递末端共同配送车辆通行,降低流通成本,提升行业形象。对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快递收投业务的车辆,统一颁发专用标识和通行证,车牌号预留专用牌照号段,给予快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政策,邮政快递运输车辆免收过路费。城市邮政快递车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依法参与城市交通。

(八)末端平台建设政策。将快递末端服务体系纳入城市配送体系,编制服务网络规划。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纳入城市基础服务设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城市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企业需提供便利的封闭场所作为快递公共服务站,为用户提供收件、派件、智能自取、共同配送、OTO等多种服务。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政策、协同推进末端服务平台建设。新建社区要规划建设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现有社区要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新增社区快递公共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原则上人口规模在5000人以下的社区,规划建设的社区快递公共服务站建筑面积在20—80平方米,人口规模大于5000人的社区,每增加1000人公共配送网点建筑面积增加10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促进快递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市邮政管理与发改、财政、公安、国安、交通、规划、商务、城建、房管、经信、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及各旗县区政府间的工作联系,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广泛参与、公众支持认同的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法制规划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行业)标准,提高快递业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做好《呼和浩特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切实提高规划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三)强化行业监管。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行业统计监测,完善行业统计信息系统功能。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信用内蒙古”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全面采集快递企业数据,推动行业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门治安防控平台对接,利用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实现对快递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利用快递企业运输违禁物品、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危险物品等案件的发生。实现寄递活动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追究。支持在快递业务规模大、业务量较集中的旗县推动设置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由旗县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及车辆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强化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快递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促进快递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补贴资金监管,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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