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临沂5月3日讯(记者 安娜)记者从银保监会监管局网站获悉,人民人寿临沂中支及相关代理人存在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及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经查,人民人寿临沂中支及相关个人代理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任人民人寿临沂中支个人代理人顾宗红、李铮是该项问题的直接负责人员。二、个人代理人赵建春欺骗投保人 。
银保监会山东保监局表示,上述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山东保监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对赵建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新闻热线0539-2525318,邮箱luwangly@或关注鲁网临沂官方微博(鲁网临沂新闻中心)微信(鲁网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