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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23-08-24 0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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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制日报-12-29 03:14

原标题: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近年来,随着校园欺凌、校园伤害等一系列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曝光,这一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十大典型案例,突出宽严相济、双向保护等有力举措,为进一步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提供了大量有益经验参考。

立足案情宽严相济

3月至6月,周某、卢某等6名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在无钱上网的情况下,共谋抢劫其他学生财物。

6人多次采取语言威胁、持刀威胁、甩棍殴打、搜身等方式,在重庆3所中学附近及网吧周边抢劫过往学生财物,严重危害了校园周边安全。

检察机关根据6人在抢劫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情节轻重及悔罪表现,分别作出提起公诉、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其中,周某和卢某因积极实施威胁、拦截、搜身等行为,被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刘某等两人仅跟随周某和卢某对被害人进行拦截、搜身,且均具备监管帮教条件,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在考察期内,未检部门、派驻检察室和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及高校教育学专业大学生共同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帮教。刘某和牟某参与抢劫次数少,且仅发挥望风等辅助作用,未参与赃款消费,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对二人予以相对不起诉。

据了解,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园周边实施的抢劫犯罪,如何在教育挽救和惩治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是办理校园周边暴力案件的重要内容。本案做法集中体现了“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人性关怀双向保护

2月,浙江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6周岁的小李(女)猥亵儿童一案时,发现该案双方均系某民办寄宿学校学生,因校园琐事,小李纠集他人对13周岁的被害人小王(女)实施了聚众猥亵行为,导致小王出现精神异常并转学,且抗拒心理治疗。

为此,该院着力强化对被害女童的保护,迅速安排心理专家以舞蹈老师身份介入干预,持续开展心理疏导。经过3个多月的心理干预,小王发病次数减少、症状减轻。针对小王未获赔偿的情况,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开展调解,后被害人获赔8万元,为后续治疗备足了资金。

该院又与法院、心理工作室采取定期探望、亲情会见等方式,对小李共同开展帮教挽救工作。

该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关注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迫切需求,综合采用法律援助、心理干预、调解和解、跟踪帮教等多种手段,既切实教育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又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开展对被害儿童的心理疏导,并争取到治疗资金,达到“双向保护”的目的和效果。

在另一典型案例中,17周岁的受害人高某因遭遇长期的校园欺凌而产生严重心理问题,导致其最终采取极端手段,以暴制暴,由一名校园欺凌的受害人“恶逆变”为加害者。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挖掘出其犯罪动机、遭受长期欺凌的经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心理干预,慎重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助其消除心理危机,最终使他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构建校园安保屏障

1月,江苏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16周岁的陆某犯抢劫罪,并采纳了检察机关对陆某适用禁止令的建议,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学校及周边200米区域。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对陆某启动了调查机制,发现其性格冲动易怒,退学后长期在学校周边强拿硬要,动辄对同学打骂,给其他在校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禁止令的建议。

经过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和跟踪帮教,陆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出现违反禁止令的情况,并且顺利成为汽车维修厂的技术工人。学校学生也逐渐消除了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据悉,此举不仅对涉罪未成年人做到了安全隔离,而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有效净化,更对在校学生实现了全面保护。

据介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精神在于“预防重于惩罚”。检察机关通过检校合作的方式,深入校园,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苗头,会同学校、家庭、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提早有效干预,多措并举及时介入,不仅瓦解了校园欺凌团伙,还校园一方净土,也防止了这些少年走上更严重的犯罪之途。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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