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省各部门多措并举,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吉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患者救治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的财政补助政策;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感染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和个人负担费用的财政补助政策,以及感染患者的工伤补助等政策。
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确保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