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分4个包,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要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09月21日至09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0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
4)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场地、技术人员等);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电白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新湖街59号
联系方式:0668-518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启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1号大院13栋202
联系方式:0668-2299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庆宝
电话:0668-229920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启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