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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度柳州市 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

时间:2019-03-27 0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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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度柳州市 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度柳州市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人民医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1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度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度柳州市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月21日

度柳州市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

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要求,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启动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提供资金保障。为切实做好度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委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任务

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根据自治区分配名额,将各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至各相关县(区)(详见附表1)。重点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二、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含中医师)专业技能培训。为全市2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培训1名临床业务骨干(共28人),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提高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诊疗、规范用药等能力,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120天左右,也可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在120天范围内合理安排参加培训人数和时间。

(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共8人),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培训,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医学理念,提高基层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危机重症病人急救、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处置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健康管理、康复、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线下培训时间为1年。

(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培训。为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个乡镇卫生院1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服务站)2名(共147人),培训护理骨干。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提高医疗质量管理能力、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等技能,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5天左右。

(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为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培训1名管理人员(共120人),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到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培训基地进行交流时间和参观研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患者安全、优质护理、医院感染、公共卫生等业务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源、财务、党建行风、后勤、信息等综合管理理念和能力,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5天左右。

(五)乡村医生专项技能短期培训。为全市30%左右的村卫生室培训各1名乡村医生(共313人),优先培训政府办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培训高血压、糖尿病、儿科常见病、中医药诊疗技能,也可结合本地常见病多发病情况调整培训重点,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7天左右。

(六)骨干乡村医生培训。遴选一定数量的骨干乡村医生(共8人),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一定学时的线上培训,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进行学习,以培训实际操作技能为主,根据当地实际,重点培训各种适宜技术,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见慢性病的管理,健康教育,中医药服务技术,常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线下培训时间为1年。

三、培训方式

本培训项目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培训。各地基层卫生人员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开发建设的线上培训平台——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平台进行注册、学习。学习结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并逐步建成统一、连接共享的基层卫生人员电子学习档案。线上培训方案另行印发。

(二)线下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骨干乡村医生等4类人员培训由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柳州市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乡村医生专项技能短期培训人员(城区部分、不含柳江区)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余各县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县级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

各专业基地开展各项培训工作,须有详细培训计划、记录,有实名签到,培训照片,教学评价记录等。鼓励各地结合基层实际,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和一支师资队伍。

四、经费安排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护士、管理人员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经核算,各县卫生健康局及市人民医院经费拨付情况详见附表2。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基地教学管理费、带教费用、培训耗材、人员食宿补助、住宿费用、考核费等,培训经费在培训班开班前由我委全额下达各县卫生健康局及市人民医院,各单位要严格资金管理,根据培训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培训项目相关的活动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精密组织,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培训要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重点,指导、跟踪、总结、评价本地培训开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短期(培训时间在7天及以下)线下培训项目实施情况上报我委基层卫生科。

(二)遴选培训学员。本次培训预计于4月份开始进行培训,请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本文下发之日起,按培训名额分配遴选培训学员,学员要有一定覆盖面和代表性,发挥第一批学员的带头作用。要优先考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基层卫生人员,临床医师(含中医师)培训优先考虑拟建设特色科室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结合需要从社区卫生服务站遴选学员参加培训。骨干乡村医生培训优先选择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且履约情况较好的乡村医生。

(三)做好需求对接。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做好培训与需求的对接,将培训与学员的职业发展紧密结合,调动学员学习主动性。通过开展需求调查,进一步细化线下培训重点,确保培训需求与培训基地培训能力相匹配,既符合学员培训意愿,又能发挥培训基地培训专长。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申报培训内容,探索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弹性线下培训。

(四)加强绩效管理。我委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培训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督导和评估,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考核的重点包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将对培训走过场、组织不得力的学员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短期和中长期培训效果明显的学员和机构予以表扬。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联系。

联系人:基层卫生科,周磊,联系电话:2805632。

电子邮箱:lz2821884@。

附件:1.度柳州市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2.度柳州市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度柳州市 中央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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