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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北海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20 14: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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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北海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150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北海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促进北海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1月24日

促进北海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检查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突破口,以提升信息网络支撑能力和各领域智能化水平为主线,统筹推进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由易到难,分段实施,促进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底,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统一的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发挥重要作用,基础设施更加智慧,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会管理更加精细,生活环境更加宜居,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信息网络宽带化

1.宽带北海。加快实施“宽带北海”战略,构建城乡一体的宽带网络,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4G网络建设,提高城市宽带接入率和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面,推进“三网融合”。以智慧城市建设带动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产业聚集。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宽带中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发展智慧制造,推动制造业服务化,以及传感、智能分析、数据储存和传输等领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文新广局、移动北海分公司、电信北海分公司、联通北海分公司、铁塔北海分公司、广电北海公司;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政务网络。加快完善北海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实现上连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下连北海市各级党政机关的电子政务内网,为市各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办公、管理、监督、协调、决策等业务应用提供安全有效的网络支撑;深入开展相关业务应用系统、重要政务信息系统按需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按权限实现共享应用。(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二)统筹基础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

3.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充分利用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资源,在北海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横向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统筹新建系统,大力推进已建设政务信息系统迁移整合工作,搭建一个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完整、高效、可扩展的服务共享与数据交换平台,汇集各部门、各行业相关业务信息。加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更新管理,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4.人口信息资源库。配合推进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在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实有人口统筹管理、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社会治安状况、人力资源能力素质、社会就业形势、市场消费能力和公益事业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等方面,为城市管理提供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的数据支撑。(市公安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配合推进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就业需求、行政资源配置、产业经济安全、社会事业发展、市场开放竞争、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为城市管理提供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的数据支撑。(市工商局、民政局)

6.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推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建设,整合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等资源,在自然资源储备和开发利用、人居环境、生态环境、自然灾害、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等方面,为城市管理提供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的数据支撑。统筹推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数字北海、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等工作,实现国土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市国土资源局)

7.城市建(构)筑物地理数据库。建立建筑物数据维护更新的规范和机制,采集城市建筑物的位置信息、楼层属性、重点区域三维模型等数据,建成城市建(构)筑物地理数据库。加大对三维模型、城市建(构)筑物地理数据库与各类GIS平台等数据的投入,推动城市建(构)筑物地理数据库与各类GIS平台和房产信息的无缝对接,构建城市“大房产”业务系统,探索和建立“以图管房”的房产管理新模式,以提高建筑设施和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三)提高城市感知能力,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

8.智慧交通。推动智能电子车牌、高速公路ETC、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建设城市停车场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流量信息、停车位信息,提高大众出行便捷性。完善交通诱导、指挥控制、调度管理的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管理,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和事故救援机制,切实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9.智能电力。加强智能电力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快实现电网企业生产和居民及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建设电网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挖掘电能生产、设备状态、电能负载等数据,提高精确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的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普及供电测和电侧的智能采集终端,构建智能用电平台,实现电网企业与用电户之间的信息互动、实时监控和智能调节。(北海供电局、南方电网北海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0.智慧水务。围绕水资源监测、水资源调配、水污染监控、防洪防汛等需求,构建覆盖城市供水、排污、污水处理、水位预警等全方位功能的水务感知网。建设全过程智能水务管理系统、饮用水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和资源监测、水资源调配、水污染治理等智能化系统,建立覆盖供水全过程、保障供水质量安全的供排水和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理体系,提升水务行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市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资委)

11.智慧楼宇。围绕提高智慧楼宇相关技术应用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需求,积极制定智能楼宇认定标准。积极开展智能楼宇示范及认证工作,对商务及社区居所楼宇的变配电监控、电梯智能监控、安全防范监控、停车场管理及通信(综合布线、无线网络)等系统进行认证,提高建筑设施和设备节能、安全的智慧化管控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智慧管网。建设城市智能管网(云)平台系统和城市地下综合管网核心数据库,加强地下管网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和管理。建设三维综合管网应用服务系统和管网信息监控及共享接入平台,提供对市政设施的实时定位查询服务,提高管网分析、辅助设计和养护维修决策支持能力。(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四)加强民生领域服务,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

13.智慧教育。推进“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育信息化体系建设,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全面深度融合。(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14.智慧人社。构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精确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集中式的智慧型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智能化、无人化,以及推动医保费用跨市即时结算和流动人员社保关系转移。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全区联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15.智慧医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普及应用电子病例,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在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信息化、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在线监控、异地结算、双向转诊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智能化水平。推动远程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医疗资源均等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智慧社区。推行“网络化,网格化,智能化”社区管理模式。推动社区服务和家庭养老示范试点建设,构建面向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综合信息服务。鼓励将医疗、教育、安防、政务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接入家庭,提升家庭信息化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17.智慧旅游。整合旅游资源,建设旅游服务体系和旅游管理信息平台,为广大游客提供及时便捷的旅游信息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市内各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北海旅游环境,促进北海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和旅游服务业转型升级。(市旅游发展委)

18.智慧金融。加快金融服务领域互联网应用创新,形成统一的安全移动终端开发和应用规范体系,加快实现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全面应用。推动北海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向上对接自治区级移动金融公共服务平台(MTPS),为市移动金融各参与主体提供密钥管理、身份认证和数据安全传输服务,加快移动金融应用和推广进程。(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19.智慧气象。建设观测智能、预报精准、服务开放、管理科学的智能化气象服务平台。推进城区、港口、旅游、航运、能源生产、海洋生态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构建全方位、精确的气象监测大数据,实现与城市排涝、航运、公路运输、海洋生态、农业生产等部门合作,促进开展精细化网格化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完善城乡全覆盖的气象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升我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市气象局、旅游发展委、财政局、海洋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海海事局等)

(五)丰富智能监管手段,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

20. 市场信用监管。加快推进北海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配合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并依法提供查询服务。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加快配合建设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促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市工商局、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市级单位)

21.城市环境保护。提高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覆盖率,建立全市地表水、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对主要区域、重点企业和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及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权威的环境质量信息。建设具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功能的智能化系统,加强环保、水利和气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对重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2.安全溯源。采集、分析和整理食品源头、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信息数据,加强各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对接、并进一步推广溯源系统在网站、移动终端上的应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

23. 智慧安防。建立全面设防、一体化运作、精确定位、有效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理各类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建设安防视频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和治安防控视频资源共享,提升视频资源的整体化使用效益。逐步建设完善各类小区、流动人员聚集居住区域的智能门禁系统,环市智能卡口系统;构建智能防控警务云,最大限度整合汇聚社会综合防控所需信息资源,构建全市立体化防恐、防暴和社会动态管控体系。加快城乡公共安全保障社会化、网络化等工作进程,构建反应及时、恢复迅速、支援有力的社会应急保障体系。(市公安局)

24.智慧消防。在消防领域普及和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具备消防管理、防范、预警、决策、指挥和发布功能的一体化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城市消防监督管理、灭火应急救援、综合战勤保障等消防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准确掌握城市消防安全隐患的脉络和动向。建设城市火灾探测、自动报警网络,对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进行户籍化、网格化、智能化管理,提高预防火灾、抗御火灾的能力。(市公安局)

(六)普及应用相关技术,实现城市运营高效化

25.智慧物流。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建设北海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信息采集跟踪系统开发与应用,实现物流过程各环节的智能化,为供应链一体化网上商业活动提供优质环境。配合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体系建设,整合中国—东盟港口货物流和信息流,加强港口、航运、陆运等物流信息的开发共享和社会化应用。优化港口货物检验和行政服务流程,提高港口智能化水平和航运效率。延伸服务链条、优化运输服务供给,激发物流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提升物流业发展的整体效率效益。(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6.物联网应用。贯彻落实《广西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105号),推进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鼓励物联网技术在畜牧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等领域的普及应用。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工业、能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生服务、公共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全面感知、广泛互联的城市智能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完善政策环境

成立北海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管中心、规划局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地方实际,对本部门负责的相关领域工作进行细化和落实,切实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构筑安全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规定,加强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鼓励数字证书在智慧城市的应用。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安全指导,对建设方案和软硬件供应商实行安全审查机制,建立智慧城市安全评测体系,推进安全可靠软硬件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确保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强化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三)多方筹措资金,创新建设模式

创新智慧城市的投资模式,通过设立智慧城市投融资基金,PPP等模式,广泛发动社会资金参与。各县区政府配合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提保体系,试行财政贴息等风险补偿优惠政策。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信息和民间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设和运营。为智慧城市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并形成造血机制,带动智慧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我市电子信息与软件等产业资源和民间资本,提高我市相关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的参与度,促进城市智慧化与本地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化融合发展,增强我市大数据、云计算、电信网络和物联网等产业的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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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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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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