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讯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降低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困难,根据国、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湘潭实际,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3月10日印发实施。
二、巜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积极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等内容,出台缓交报建费用、强化税收支持、顺延履约时限、加强金融服务、简化公积金手续、优化预售管理、容缺办理审批、支持物管防疫、稳定市场预期等九条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对房地产市场造成的影响,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三、《若干措施》的有效期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6个月,文中已明确实施期限的按条款执行。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