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程广超及其配偶马宏侠受贿罪一案。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广超利用其担任阜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以及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于至5月期间,在案件办理、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忙,先后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共计142万元及购物卡、物品等。期间,程广超与妻子马宏侠共同收受他人贿送钱款79.3万元,美金2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证实,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程广超、马宏侠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进行了最后陈述。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新闻延伸:
去年5月22日下午,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程广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程广超,男,汉族,55岁,籍贯、出生地安徽利辛,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此前曾担任颍上县公安局局长、阜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聊时局曾报道:知情人士称,十多年前,程广超曾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处分,调离颍上公安局,空闲多年,未安排重要岗位。
去年10月份,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程广超及其妻子马宏侠涉嫌受贿罪一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已审查完毕,并于10月10日对二被告人依法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