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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交警大队迅速出击 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时间:2023-05-23 1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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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交警大队迅速出击 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

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 陈伯辉 马磊 赵新超 \文图

8月24日早上6时10分许,河南省杞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327省道杞县老二化门口,一辆电动三轮车撞住一个行人,行人受伤严重。

接到指令后,杞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蔡九泽带领事故民警姬来营等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现场仅留下一片血迹和一只鞋(鞋是伤者的),无任何有价值线索,肇事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早已驾驶三轮电动车逃离事故现场。

据了解:伤者林某某(男,61岁,河南杞县人)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案情重大,杞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金宁大队长在第一时间参与指导案件侦破工作,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办案民警通过严谨细致的勘查并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肇事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是个女的,肇事后沿327省道由西向东逃跑,三轮电动车是一辆蓝色宗申牌三轮电动车,车上还装有蔬菜等。

结合走访情况,办案民警认为: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应该是附近卖菜的商贩。事不宜迟,民警立即开始行动,一组前往县城城内菜市场、商贸街、工业路及北关会场等卖菜点调查摸索;另外一组负责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监控,借助视频接力,沿线追踪车辆行驶轨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排查走访得知:交通事故肇事者是一名菜贩,家住祥符区,具体情况不详。

肇事司机是来卖菜的,很可能每天早上从这过去卖菜。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就每天早上5点起床,在事故发生地周边蹲点守候。同时,利用监控视频逐一排查事故时段祥符区来杞县和杞县到祥符区的嫌疑车辆。经过两天两夜逐一筛选嫌疑人终于付出了水面。

8月26日下午最终确认电动三轮车是从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进入杞县,车牌号为祥符电17XXX0,驾驶人为开封县仇楼镇村民陈某某(女,34岁身份证号4102241986XXXXXXXX)。8月27日,办案民警赶赴祥符区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正在祥符区一菜市场卖菜的陈某某抓获。

经讯问,陈某某对交通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供述称事发当日从家里出发去杞县城关镇卖菜,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因自己扭头向路边看,撞倒了路边步行的行人林某某。事故发生以后,为了防止让民警通过车牌锁定并找到自己,陈某某将自己电动车牌上的定位芯片抠掉并扔到路边一泥水沟中。

8月28日,陈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杞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杞县公安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处理。肇事逃逸属犯法犯罪,缉拿归案必重罚。《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待陈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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