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四川音乐学院省外校考专业中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制作)考试内容已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报考的信息,可参考查询:
专业初试
流行弹唱100分[ 自行改编的流行歌曲一首(自弹自唱;要求作品必须包含不少于4小节的前奏,完整的主歌与副歌段落)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制作)省外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且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专业复试
流行弹唱400分[流行歌曲一首(自弹自唱;翻唱、改编或原创均可;要求作品必须包含不少于4小节的前奏,完整的主歌与副歌段落以及不少于8小节由器乐演奏的旋律性间奏) ]。
注:“流行弹唱”科目初试时要求考生正面全身拍摄,点击考试系统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复试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评委可根据考试安排和进程叫停打断考生演奏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成绩评定)。初、复试均要求考生背谱演唱。考生弹唱所使用的乐器,可选择常规流行音乐伴奏乐器以及具有演奏和声功能或旋律的电子乐器,如钢琴、键盘合成器、吉他、电子合成器、电子打击垫、手动触发式电子控制器等( 钢琴由考场准备,其他乐器考生自备;使用包括键盘合成器在内的电子类乐器者,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任何类型的自动伴奏及演奏功能)。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 =流行弹唱100分
复试成绩( 满分400分) =流行弹唱400分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制作)省外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2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