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雨花人 驾考业务明起恢复;交警严查酒驾了!

@雨花人 驾考业务明起恢复;交警严查酒驾了!

时间:2020-10-29 20:28:49

相关推荐

@雨花人 驾考业务明起恢复;交警严查酒驾了!

3月23日起恢复驾考业务

为有序做好护航社会复工复产工作,同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要求,长沙交警自3月23日起恢复办理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

01

恢复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人第二考试中心(青竹湖驾考中心)的部分业务办理:包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受理、驾驶人考试预约、异地分科目考试转入、变更申领信息、注销申领信息等业务;

02

逐步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1.考试恢复计划及考场相关信息,请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ps://h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

2.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增驾申请考试业务的群众,可以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ps://h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预约。

03

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实习期满考试,持境外驾驶证申领驾驶证,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驾驶证等业务,暂未恢复考试计划,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开放时间待四区(县市)车辆管理所公布。

警方提示,目前尚处于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期间,驾考业务只能逐步开放,参考人员须严格遵守驾考部门关于防疫管理的相关要求:

1.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驾考业务窗口、考场,必须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签订《健康承诺书》。

2.服从考场秩序管理。为限制人员容量,考场将实行分段限入,参考人员将只能根据考 试时间分批次进入业务大厅和考场,请按照预约场次和考场安排的时间候考,有序出入,避免提早过长时间抵达,不得在考场门口或外坪聚集。

3.服从考场防疫管理需求。考场食堂将同步开放,就餐人员须配合现场民警和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和用餐秩序,避免人员扎堆。

湖南交警严查酒驾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随着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违法抬头、肇事肇祸多发。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稳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19时56分许,怀化市交警支队芷江大队河西中队交警在芷江县鼓楼路路段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示意其靠边停车,在检查证件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检测结果为57.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车的标准。但驾驶人杨某林表示自己没有饮酒,只是喝了一点红牛,后经民警再三询问,杨某林才说是在喝红牛的时候往里混了白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杨某林存在的违法行为合并做出暂扣其驾驶证6个月,记14分,罚款2050元整的处罚。

20时,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在西二环查缉酒驾时,发现一名男子弃车跳桥,男子称自己刚开车从常德回来,喝了点酒,认为疫情期间不会有交警查酒驾,最终经呼气式检测仪测试,男子酒精测试指数为79mg/ml。20时10分许,驾驶人柳某驾车经过云栖路象嘴路口,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在路口夜查的岳麓四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驾测试仪检测,柳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柳某带至航天医院抽血,接受进一步检测。

20时10分许,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隆回大队在辖区进行夜查时,一辆搭载三人的摩托车由前方驶来,民警闻到该驾驶人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立即上前进行检查。谁知,该驾驶人非但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反而趁交警不注意突然开始“百米冲刺”,往马路南侧逃跑。驾驶人曾某刚跑出去数米,执勤交警便冲了上去,在一个胡同里将其抓住。经询问,当晚曾某和朋友聚会吃饭喝了一点酒,感觉自己没喝醉就搭载朋友两人回了家,半路碰见交警查酒驾想着弃车逃跑躲避处罚,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抓获。经过酒精检测,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执勤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带至队里做进一步处罚。

20时40分许,高警局衡阳支队南岳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桂A牌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酒精检测棒闪灯报警,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曹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曹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21时许,高警局娄底支队娄星大队民警在娄底南收费站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邹某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抽血检测,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72mg/100ml,目前驾驶员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0日晚,周末夜查统一行动首日,全省查获多起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湖南交警提醒,疫情阻击胜利就在眼前,切不可麻痹大意交通违法!虽然目前全省公安交警正在开展大规模的周末夜查行动,但并不代表交警只在周末查,酒驾整治已是交警的常态化工作。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 |湖南交警 长沙交警

编辑 | 郭玲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