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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人 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时间:2021-02-04 14: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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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人 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东营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1.招募数量。全市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91名,具体情况请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rsks/)查看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见省公告附件1)和报名系统。

2.招募范围。报名参加东营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人员为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及湖北户籍毕业生(含年龄超过28周岁的-届毕业生);根据教研厅函〔〕1号文件规定,自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相应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14日以前出生)。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于7月13日前取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被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项

1.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 符合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 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省公告及本补充公告。

5. 考生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诚信档案库。

6.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7月14日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7月14日11:00—7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rsks/)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考点城市和报考岗位后,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7月18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7月18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2. 各县区(开发区)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7月14日11:00—7月19日16:00

各县区(开发区)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县区(开发区)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7月18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市及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7月14日11:00—7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8月4日9:00-8月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时间:8月8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建议选择居住地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组织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发布。

考生需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募。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3.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湖北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另外还需提供户口簿;

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面试考场由纪检机关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具体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同类岗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笔试成绩高的毕业生;第二,优先特困生;第三,优先高学历;第四,优先东营户籍毕业生。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体检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求开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各县区(开发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干部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管理服务

1.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55号)规定计算工龄。

2. “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3. 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五、其他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hrss./rsks/)、“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发布,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补充公告由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招募的各项通知及未尽事宜,请及时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xls

东营市及各县区(开发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和地址

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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