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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宣传工作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5-02 02: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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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宣传工作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团委、科协、教体局(公共事业局、文教局、社管局)、民政局、文旅局、消防大队,各直属学校、公益志愿者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消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真正把“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渗透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宣传工作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实施方案》(潍政办字[]129号),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三年攻坚战行动,对照“攻坚强化年”的阶段目标任务和各部门的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要突出抓好各重要节点的消防宣传,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优秀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军训”、全国科普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各项活动;各地党委宣传、共青团、民政、消防等部门及公益志愿者组织要形成合力,积极发挥消防公益宣传代言人、“社区消防安全大使”、消防志愿者等多元化消防宣传队伍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单位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交、出租车LED屏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文旅部门要安排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开机、电影放映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并结合节点及时更新,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大新闻媒体消防宣传力度。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的频次和力度,推出专题深度报道,展示鸢都“火焰蓝”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新形象,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传播率、覆盖面和渗透力。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要加强对消防亮点工作的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结合重要节点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要安排有线电视开机播放消防安全提示画面,并利用开机菜单画面、换台、音量条切换等形式播放消防提示,电视频道播出节目时屏幕下方滚动播出消防提示字幕,实现消防公益宣传高频化、密集化;各地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围绕消防重点工作和消防指战员典型救援事迹深度挖掘,落实好应急消防宣传制度和保障机制。要定期策划开展消防新媒体线上、线下活动,“双微”平台每日推送消防工作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加大原创信息发布比重。要建立完善消防新闻对外宣传特别是新媒体发布审核机制,为消防工作开展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推行体验式消防科普教育。各地要积极依托全市59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室,进一步加大全市38处消防队站的开放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和活动内容,提供参观体验网上预约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消防科普教育活动,要结合节假日、双休日、“全国科普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时机节点,利用新媒体征集粉丝参观体验;各地科协、教育、民政、消防等部门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学校、社区消防体验室建设方面要通力协作,推动当地政府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做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当地科普场馆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规划,在规划建设各类科普场馆时将消防科普场馆作为重点场馆打造;市科协、市消防支队继续发挥好联合成立的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评审委员会(简称“市消科委”)的联系纽带和在指导各地消防科普场馆规划建设、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评审认定方面的平台作用,适时组织命名、授牌,并选取试点交流推广经验。

四、推进覆盖式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各地要用好省消防部门即将出版的《九类场所消防安全指导》系列专题片,围绕群租房、商市场、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养老院等九类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警示教育,督促社会单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市安委会下发的《潍坊市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大纲》(潍安字[]25号),分层级组织开展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安全“明白人”、社会单位员工的消防“实战化”培训和演练;要用好“防消一体化”实战应用平台的宣传培训模块,进一步提高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充分发挥消防部门34支宣传小分队的作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着力培养一线员工懂得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切实提高“灭早、灭小、灭初期”的能力。

五、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要求,全市各级教育、消防等部门继续联合组织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时间自6月25日至9月25日,通过开展活动切实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具体要开展好以下五项活动:

(一)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地消防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将消防警示教育和知识宣传有机融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五个一”活动,即:在本学期结束前上一节消防课、新学期开始开展一场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处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阅读一期消防专栏报纸(《潍坊晚报》“鸢都消防”专栏)为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各地要按照全国(宁夏)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现场会要求,持续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读本、课时、师资、场地“五落实”。

(二)“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各中学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分别以实践体验、案例警示、逃生技能、查找隐患四方面内容为班会主题。消防部门要安排业务骨干或优秀消防员担任就近学校的课外消防辅导员,主动配合学校策划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初中高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测试。

(三)少年儿童消防绘画作文、“鸢都火焰蓝”摄影获奖作品巡回展。市消防支队联合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摄影家协会、市志愿者协会,利用暑期举办第四届潍坊市少年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获奖作品巡回展,以消防绘画、“鸢都火焰蓝”摄影为主题设计印制出版绘画摄影集、扑克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还将适时推荐上报优秀消防绘画作文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四)全市“优秀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评选。每个县市区推荐报送幼儿园、小学、中学消防安全示范课各3至4个,由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共同负责市级评选,并择优推荐上报参与省级评选。(详情见附件)

(五)消防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各地教育、消防部门可结合综合实践活动,通过设计组织知识竞答(闯关)、火灾隐患随手拍、消防夏令营、参观主题展览、疏散演练等形式,丰富暑期消防教育活动内容。有条件的初高中学校,在新生军训活动中,也可以借助暑期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培训。

各地亮点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请注意及时对外交流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请及时将相关活动信息报当地教育、消防部门;各地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请于9月5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市教育局王俊杰;联系电话:8096353。

市消防支队宋杭之;联系电话:3082070。

附件:“优秀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方案

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潍坊市委

潍坊市科学技术协会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民政局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潍坊市消防支队 潍坊市摄影家协会

潍坊市志愿者协会 潍坊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创 建 评 审 委 员 会

6月24日

附件:

“优秀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征集评选活动,培养和建立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师资队伍,激励和引导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报警、疏散、逃生技能,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组织

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课教师参加。7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大队评选、推荐上报本地幼儿园、小学、中学“消防安全示范课”各3至4个(含课件及授课录像)。课件及录像光盘一式两份,邮寄至市消防支队宣传中心(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府祥街3号,邮编:261061)。市级评选后向省级推荐。

三、征集要求

(一)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

1.授课时间25分钟;2.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3.消防知识点准确,切入角度好;4.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

(二)消防安全示范课授课教师(录像表现)

1.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心理,开展针对性授课;2.准确讲授消防知识,立意明确,内容丰富;3.灵活运用授课技巧,善于营造寓教于乐的课堂氛围;4.授课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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