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广场舞扰民 养犬不束犬链等八类不文明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广场舞扰民 养犬不束犬链等八类不文明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时间:2021-03-12 17:24:46

相关推荐

广场舞扰民 养犬不束犬链等八类不文明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水母网9月1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刘晋 徐峰) 《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上位法规定处罚的基础上,加强不文明行为的重点治理,明确对八类公众反响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设定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分别是广场舞扰民、室内装修扰民、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贴广告、乱放烟花爆竹、养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其他的一些禁止性行为,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闯红灯、向车窗外抛掷物品等,若违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不文明的行为的监督和震慑,《条例》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得合法记录,提交有关部门作为执法参考。这样既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记录保存,又可以有效解决执法部门固定证据难的问题,

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文明行为需要人们自觉自律,更需要他律保障,希望这部既带温度又有力度的法规,在点滴之间涵养着我们这座城市的文明之花,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真正地让文明之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中。

【来源:水母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