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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很严重!临沂一男子故意隐瞒武汉返乡事实被拘!(附各县区举报电话)

时间:2018-12-21 07: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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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很严重!临沂一男子故意隐瞒武汉返乡事实被拘!(附各县区举报电话)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聪明”

一点也就“聪明”一点了,

但是不能在现在这种时候耍“聪明”。

现在这种时候耍聪明,

孰轻孰重,请自己好好掂量。

临沂一男子被拘!

原因让人气愤!

2月1日,临沂沂南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李某(男,沂南县铜井镇人)于5月去武汉打工,1月11日离开武汉,于13日到达铜井镇家中,在疫情防控期间,其故意隐瞒在武汉打工的事实,未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造成了疫情隐患。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沂南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有奖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沂南县漏管人员的公告》。要求1月8日以后,从湖北省(武汉市)来沂南人员和去过湖北省(武汉市)后返沂南人员,于2月2日24时前,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属单位(企业)、派出所进行报告,并等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如实报告的,将坚决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有关通告要求。目前李某被沂南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相关部门对其湖北往来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登记、监测,并对其本人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目前李某和其密切接触者均无不适症状,体温正常。

警方提醒:

做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隐瞒事实、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如果自己从武汉方向回来或

密切接触者或不适症状要抓紧报告,

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如果发现或知道从武汉回来的人员

要积极举报!

关于有奖举报近期从湖北省

(武汉市)到兰山区

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兰山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奖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小区或镇街(经开区)、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指挥部)或各镇街(经开区),如实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兰山区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疾控中心)举报电话:0539-8199798;

兰山街道举报电话:0539-8039828、8011006;

银雀山街道举报电话:0539-8166301;

金雀山街道举报电话:0539-8313080;

柳青街道举报电话:0539-6379819、6379820;

白沙埠镇举报电话:0539-2910009;

枣园镇举报电话:0539-8633000;

半程镇举报电话:0539-2910106、2910337;

李官镇举报电话:0539-2910306;

义堂镇举报电话:0539-8568001;

汪沟镇举报电话:0539-5951011;

方城镇举报电话:0539-2657000;

兰山经开区举报电话:0539-8523006、7251006。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29日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武汉)

等地到罗庄漏管人员的公告

为全力维护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的安排部署,罗庄区坚持“区不漏街镇、街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湖北等疫区来罗庄人员底数,采取一切行之有效地措施,切断一切疫情传播渠道,消除一切交叉感染机会。现就举报从湖北(武汉)等地返罗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观察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武汉)等地来罗未进行登记人员,立即打电话到所属社区(村居)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报告并在家中等候安排,期间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未进行登记和未居家观察的湖北(武汉)等地人员,请立即进行电话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三、当前,全区正在组织力量开展排查,请给予支持配合。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向12345热线反映,或拨打区疾控中心举报电话8266706,也可直接拨打区疫情处置指挥部电话8256703。

罗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28日

关于有奖举报近期

从湖北省(武汉市)

到河东区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河东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调动全部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奖举报全区从湖北省(武汉市)到河东区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到河东区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小区或镇街园区、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自行居家隔离等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除个别来自湖北省(武汉市)人员故意隐瞒不报外,大多数人员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如有来自湖北省(武汉市)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或各镇街园区,如实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河东区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

(四)请广大市民邻里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热线举报电话:0539-12345;

区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举报电话:15762963035;

九曲街道举报电话:0539-7117815;

芝麻墩街道举报电话:0539-8800001;

梅家埠街道举报电话:0539-8891125;

朝阳街道举报电话:0539-8876116;

凤凰岭街道举报电话:0539-8854001;

汤河镇举报电话:0539-8866001;

相公街道举报电话:0539-2930580;

郑旺镇举报电话:0539-2930909;

八湖镇举报电话:0539-2930808;

汤头街道举报电话:0539-8711010;

太平街道举报电话:0539-8751001;

河东经济开发区举报电话:0539-8387003;

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举报电话:0539-2932960;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举报电话:0539-8389615。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31日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

到兰陵县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兰陵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到兰陵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到兰陵县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兰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到兰陵县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兰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如实举报从湖北省到兰陵县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举报电话:0539—5285120。

兰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28日

郯城有奖举报湖北省

(武汉市)返乡漏管人员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

到莒南县漏管人员的公告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莒南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莒南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到莒南县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小区或镇街、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武汉市)到莒南县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小组(指挥部),如实举报从湖北省(武汉市)到莒南县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举报电话:0539-7212330。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31日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

到平邑县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平邑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守住临沂“西大门”,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到平邑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到平邑县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到平邑县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如实举报从湖北省到平邑县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嬴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举报电话:0539-4211435

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28日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到

临沭县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临沭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到临沭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到临沭县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居(社区)或镇街、经济开发区、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在此之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到临沭县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如实举报从湖北省到临沭县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举报电话:0539—6266796、6239086。

临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28日

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

到沂南县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父老乡亲:

你们好!

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9日我县已出现1例确诊病例。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到沂南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到沂南县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到沂南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隐瞒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或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如实举报从湖北省到沂南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举报电话

城区举报电话:0539-3780186

界湖街道举报电话:0539-7900001

依汶镇举报电话:0539-3801001

岸堤镇举报电话:0539-3741001

孙祖镇举报电话:0539-3311001

双堠镇举报电话:0539-3711001

青驼镇举报电话:0539-3661001

张庄镇举报电话:0539-3641001

砖埠镇举报电话:0539-3621001

大庄镇举报电话:0539-3551002

辛集镇举报电话:0539-3541001

苏村镇举报电话:0539-3851001

蒲汪镇举报电话:0539-3721001

湖头镇举报电话:0539-3881001

铜井镇举报电话:0539-3821001

开发区举报电话:0539-3259066

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29日

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

到费县漏管人员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市具体指导下,费县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举报从湖北省到费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公告如下:

(一)请近期从湖北省到费县的人员积极主动打电话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开发区)、所属单位(企业)进行报告,并等候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此前不要接触任何人。

(二)当前大多数从湖北省到费县的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向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如实举报从湖北省到费县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对举报的新线索,查证核实后直接奖励500元。

(四)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举报电话:0539—2117006。

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

1月28日

关于有奖举报近期

从湖北省到蒙阴县

漏管人员的通告

亲爱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在最关键、最紧要时期,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彻底排查、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经县疫情处置指挥部决定,对举报从湖北省到蒙阴县未进行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的,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向县疫情处置指挥部或乡镇街区如实举报1月16日以来,从湖北省到蒙阴县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居家隔离人员线索的,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每落实一人,奖励第一举报人500元,奖金在被举报对象所在乡镇街区领取。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

(三)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四)县疫情处置指挥部和各乡镇街区举报电话。

县疫情处置指挥部举报电话:0539—2059577、2059677;

蒙阴街道举报电话:0539—4272057;

联城镇举报电话:0539—4518501;

常路镇举报电话:0539—4538101;

高都镇举报电话:0539—4618711;

野店镇举报电话:0539—4628111;

岱崮镇举报电话:0539—4648136;

坦埠镇举报电话:0539—4712588;

旧寨乡举报电话:0539—4728111;

桃墟镇举报电话:0539—4558908;

垛庄镇举报电话:0539—4588101;

经济开发区举报电话:0539—4829198;

云蒙湖生态区举报电话:0539—4738397。

(五)本通告自1月31日起施行,由蒙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

1月31日

关于有奖举报近期

从湖北省到沂南县

漏管人员的通告

相信科学,端正心态,

人人参与,群防群治,

坚定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请转发!请扩散!

上述医疗机构全部建立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对临床的发热及肺炎病例进行接诊处置,临沂市卫生健康委确定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为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务必重视!

提高警惕!

敬畏生命!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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