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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森林公安局靖远县分局连续破获三起涉及野生动物案件

时间:2021-08-01 23: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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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森林公安局靖远县分局连续破获三起涉及野生动物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各种野生动物数量逐年上升。但是,非法猎捕、收购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也日益猖獗。对此,靖远县森林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辟线索,不断加大侦查破案打击违法犯罪力度。近日,连续破获马某某非法狩猎案等3起刑事案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2月25日,在平川森林公安分局、兴仁公安派出所、五合公安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破获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和马某某非法狩猎案。当场查获野生动物62只(野生石鸡50只、斑翅山鹑4只、野兔8只),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民警当场查扣了所有野生动物。经对王某某连夜突击审讯,王某某对自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供认不讳。

12月26日,办案民警赶往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兴仁镇,在兴仁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助下,一举抓获其他2名犯罪嫌疑人。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2月31日,哈思山派出所破获一起用电网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野兔(死体)24只、电网6套及强光手电、头灯、逆变器、电瓶等大量作案工具。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靖远森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携手保护野生动物,共建人与动物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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