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养儿为护老
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不时出现让人寒心的事件
近日,小编了解到
敖汉旗一男子
因琐事殴打老人被拘留
咱们一起去看看什么情况?
近日,敖汉旗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村李某财因琐事殴打父亲致伤,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依法将涉嫌殴打父亲的李某财行政拘留。
6月24日,古鲁板蒿镇李家营子村村民李某财因琐事在家中将父亲殴打致伤,年近七旬的老李无奈之下到康家营子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康家营子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老李身上多处伤痕,外伤於肿,衣服被撕破。经调查了解,6月24日,李某财与父亲外出时因琐事发生争吵,回到家后,气愤不过的李某财在房间内对父亲进行殴打。
此外,老李还向民警反映,儿子李某财经常心有不快,就拿自己出气,每次都将房门紧闭,对其进行殴打。由于碍于父子情面,忍痛屡受不孝子的欺辱,从未想过追究其法律责任。6月24日,不念父母养育之恩的李某财变本加厉,再次殴打父亲致其受伤,忍无可忍的父亲走投无路后来到康家营子派出所报警。
目前,李某财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儿子打父母,违背了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