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7点4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五台山景区五爷庙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林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林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王某林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进一步办理。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王某文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