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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 国庆“双节”消费提示

时间:2021-08-24 0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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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 国庆“双节”消费提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旅游、聚餐、购物等将迎来高峰,为倡导科学、文明、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确保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的“双节”,黑龙江省绥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提示:

提示一:月饼选购“五注意”

选购月饼要在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一要注意对散装月饼的选择。散装食品应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散装食品标签、散装食品合格证。二要注意月饼过度包装。盒装月饼要查验,防止盒内月饼与外包装不符。三要注意查看标签。月饼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等,并注意查看生产许可证号和有无“QS”标志。四要注意保质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月饼保质期一般在60天以内,应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五要注意网购月饼。消费者要注意选择网络经销商和品牌信誉。收货时要当面验货并存留凭证。

提示二:出行旅游“五注意”

长假期间出门旅游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一是自驾游出行要提前做足安全准备,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状况,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和检测,携带相关急救用品和药品,合理安排出行线路,避免疲劳驾驶;二是跟团游的消费者请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并通过对多家旅行社所提供各旅游线路服务内容进行比对,注意识别“低价游”“零团费”等旅游产品,避免误入消费陷阱。三是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首先应仔细看好合同中格式条款内容,注意将服务人员口头承诺及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四是提前做好信息查询。节日期间是外出旅游高峰,针对疫情中各旅游景点所采取的预约、限定人数等防范措施,旅游者应事前对所要去的景点做好了解。五是购买旅游纪念品应到正规商家选购,不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对于不熟悉的高价值商品应三思而行,从正规渠道购买,多选择商家进行比较。

提示三:理性购物“五注意”

“双节”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消费者一是要理性对待促销中“买就送”等诱惑信息,避免不按需消费而造成浪费。二是注意低价中质量差和“三包”服务缺失,选购商品时要货比三家,记住商品日常销售价格,谨防虚假打折;三是面对高额返利券等促销诱惑,要弄清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谨防掉入循环消费陷阱;四是要注意防范预付款消费陷阱。消费者面对预付就可折扣消费方式应注意交款后商家跑路风险度及格式条款限制退款难等问题,建议少预付或一次一付款方式进行消费,把风险降为零。五是消费中应养成索要和保留消费凭证习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以便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四:节日聚餐“五注意”

节假日是家人朋友聚餐的高峰期,特别要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餐饮服务商家就餐,提倡消费者崇尚节俭,反对餐饮浪费,支持“剩菜打包”,拒绝“野味”,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尽量选择错峰就餐并保持适当距离;消费者应小心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在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消费者网络订餐要选择无接触配送方式;在家自办宴席的,要注意从食品采购、贮存、烹煮、清洁等各个环节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一定要理性维权。要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旅游执法部门及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以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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