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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综合类岗位考察 体检公告

时间:2020-02-20 0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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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综合类岗位考察 体检公告

>begin--> 按照《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博市博山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综合类岗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体检的岗位为淄博市博山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综合类岗位。考察、体检人员范围为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并签约的人员。相关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博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有关要求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8月3日(周一)上午07: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和体检费350元(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集合(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附件1:淄博市博山区“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综合类岗位签约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30日

【来源:博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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