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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凡是进入云南保山腾冲市 龙陵县人员一律集中医学观察14天 费用自理

时间:2019-09-20 0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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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凡是进入云南保山腾冲市 龙陵县人员一律集中医学观察14天 费用自理

近日,云南保山腾冲市及龙陵县两地发出通告,凡是进入两地的人员,一律到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

通告全文如下

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腾人员集中医学观察的通告

前一阶段,腾冲市采取查验、摸底、劝返等方式,并对有湖北旅居史、湖北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等619人(2月2日数据)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特别是自1月31日起,对外地人员采取了一律不得入腾的管控措施,取得一定防控效果。但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每天仍有1000多名腾冲人从外地返回,给腾冲市疫情防控带来诸多隐患和压力,为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确保不再新增输入性病例(不含已在腾集中医学观察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月5日24:00起,凡是进入腾冲的人员,一律到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2月5日24:00以前到腾的,必须进行居家观察14天,由所在乡镇负责监督。

二、进一步严格对非腾冲籍外来人员的管控,从即日起,一律不允许借道过境(含到腾乘机、赴缅、到外地州市县等);因特殊情况已乘机到达腾冲的,必须到指定酒店入住,且第二天务必离腾,费用自理。

三、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腾冲籍人员不要离开腾冲。确须离开的,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开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备案后方可离开,离开后又返回腾冲的,必须到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

四、从即日起,跨州市进入腾冲的运输车辆,需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放行;保山市内运输保障车辆,需持《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放行。

五、从即日起,确需到腾冲公干的外来人员,需出具证明,进行健康检查,填报其近14天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腾冲籍人员到外公干的,返腾后需根据其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

六、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将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解除时间由指挥部另行通告。

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月3日

龙陵县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龙陵县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群防群控”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一定防控效果。但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春节收假后人员流动频繁,给龙陵县疫情防控带来诸多隐患和压力,为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月4日00:00起,凡是进入龙陵的人员,一律到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2月4日00:00以前到龙陵的,由所在乡镇负责采取观察措施。

二、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龙陵籍人员不要离开龙陵。确须离开的,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开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备案后方可离开,离开后又返回龙陵的,必须到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

三、从即日起,跨州市进入龙陵的运输车辆,需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放行;保山市内运输保障车辆,需持《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放行。

四、从即日起,确需到龙陵公务的外来人员,需出具证明,进行健康检测,填报其近14天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龙陵籍人员到外公务的,返龙后需根据其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

五、从即日起,暂停龙陵辖区范围内全部餐馆、快餐店、早晚点摊、烧烤摊、饮品店、小饮食摊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提供现场就餐服务,鼓励推广互联网订餐等新型餐饮服务方式,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六、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将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自1月8日以后进入龙陵辖区的所有湖北籍人员、有湖北省旅居史、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还未主动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报告的必须及时主动报告,统一安置到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凡出现发热的(腋下体温≥37.3℃)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对在工作过程中,不主动报告、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所有外地进入龙陵辖区人员,必须接受健康检测。对恶意逃避健康检测,私自进入龙陵辖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县疫情应急指挥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如实举报不主动报告、隐瞒不报、恶意逃避健康检测等行为。举报电话:0875—6121133

八、解除时间由指挥部另行通知。

龙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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