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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10月31日哈尔滨市全面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2023-02-26 02: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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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10月31日哈尔滨市全面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生活报6月1日讯 5月31日,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记者了解到,目前,仍有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违规建设、恶意炒作、非法预售、合同欺诈、售房面积“缺斤少两”、合同到期不能按时交房、房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且屡禁不止。哈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组织排查,要组织每家房地开发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未自查自纠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认真履职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收到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属地原则,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理。坚持边查边改,检查部门绝不能等到复查、抽查时再算总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依法从严惩处,对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处罚一批、降级一批、清除一批,特别是对那些影响恶劣、危害严重、涉及面广的典型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公开曝光,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坚决予以打击。

同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特别是要坚持各类企业的资质等级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两项制度。要对有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逐一清理,建立经营和从业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并结合信用评价系统,对信誉差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范行为、信誉度极差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坚决清出房地产市场。要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擅自进行出售的项目要依法严厉查处。要严抓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或夸大其词的宣传行为,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的开发企业予以严肃处理。要尽快建立健全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的确认和复核制度,对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要求,全面检查阶段时间为6月1日到10月31日。城五区由哈尔滨市房产监察大队抽取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阿城、呼兰、双城、哈尔滨新区、平房区(经开区)以及9县(市)由以上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执法部门抽取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6月1日—6月20日,对抽取的1月1日以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的30%进行检查。7月1日—8月31日,对抽取的1月1日以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的40%进行检查。9月1日—10月31日,对抽取的1月1日以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的30%进行检查。

在督导检查阶段,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市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不低于10%比例对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进行抽检,实地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提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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