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经济来源,女子陈某隐瞒婚姻事实,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五千余元。
近日,连城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破获一起诈骗案,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案情回顾
11月11日,男子张某通过媒婆介绍,与女子陈某(女,41岁,上杭县人)进行交往。在取得张某信任后,陈某以坐车、充话费、看病等多种理由向张某索要现金五千余元。12月23日,张某发现对方手机关机,联系不上对方,这才意识到被骗,遂到新泉派出所报案。
经查,陈某已于8月与他人登记结婚,民警认定陈某涉嫌诈骗。12月28日,民警将陈某抓获归案。
对于自己隐瞒婚姻事实,骗取张某钱财,陈某供认不讳。陈某交代,因无经济来源,她打起了以相亲方式实施诈骗的主意。
目前,连城警方已依法对嫌疑人陈某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