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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环保志愿行|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法

时间:2024-04-06 22: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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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环保志愿行|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法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于5月12日上午在柞水县迎春广场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习总书记在秦岭考察时说:“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近年来,秦岭周边出现了违法建筑、非法采砂、污染河水、毁林开荒等现象,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如何既留住绿水青山,又保住金山银山?是摆在面前的重大课题。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原则,积极组织志愿者在迎春广场设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摆放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展板,以典型案例生动的向过往群众直观的展示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规定以及近年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成果。同时检察院的志愿者们走到群众身边与群众亲切交谈,发放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制度宣传单,并向全县群众发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倡议书,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和提供破坏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此次活动共发放公益诉讼工作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40余人。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向我县广大群众普及公益诉讼、野生动物及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在我县营造了“人人争当秦岭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作者:王典

责编:李朋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环保志愿行|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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