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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教育

时间:2024-03-04 18: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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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教育

近日,新泰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中,发现该案系因两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之间的生活琐事引发的,因为缺乏有效沟通和合理引导,双方各纠集人员进行斗殴,从而导致矛盾升级,已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新泰市检察院在对涉案部分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同时, 8月5日未检办案团队的办案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涉案3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了“临界预防”训诫教育仪式。

在训诫教育仪式上,办案人宣读了《训诫书》和《责令严加管教书》,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讲明了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恶劣后果。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和约束,同时,责令涉案未成年人具结悔过,3名未成年人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遵纪守法,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为了更好纠正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办案检察官对涉案3名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同时与他们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改革规划》中要求,要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切实加强对高危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有效预防违法犯罪。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处理困境,以及部分高危未成年人长期缺乏有效监管的局面,避免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从而再犯罪甚至恶性犯罪。新泰市检察院积极做好临界预防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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