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上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部署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全面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
甘肃省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反馈天水问题
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线索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以下公告
一、举报内容
(一)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行业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的;
(四)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8:0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电话: 0938-8228666 8520356
电子邮箱:1302768656@
邮寄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政务中心1号楼金融办,邮编741000
办公地点:天水市秦州区政务中心1号楼8层市金融办
三、奖励金额
市级奖励标准为1000元—20000元,具体依据事实和案情大小在此范围内由市金融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奖励数额。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地方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举报时要尽量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法违纪的事实依据等内容。对举报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借机谎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水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16日
编辑:天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