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头条#搬家了,宜昌这些行政服务机构搬家了!请大家注意,不要白跑了!
1.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3.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含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所业务,不包括招投标业务)
4.宜昌公积金中心
5.宜昌市民卡中心
这些服务机构全部搬迁到市民中心了,从2月18日(正月初七)起,位于市民之家的新办事大厅正式开展对外服务工作,地址: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海逸菲诺酒店正对面)。
他乡只是征途,故乡才是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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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找人冒充前夫签字卖掉儿子的房产,只为了自己挥霍。
,江苏的毛先生花了200多万给14岁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却一直放着没有装修入住,最近却发现房子里住进了陌生人。一经询问,对方说房子是从毛先生前妻冯某那里购买的,已完成过户。
根据相关要求,房子落在小孩名下,过户需要监护人双方一起到行政审批中心签字,毛先生坚决表示自己从未签过。据警方调查,是冯某找人冒充毛先生签的字,并从中获利两百多万元。冯某无业而且在外面欠了很多债,私自卖房得到的钱都用来买豪车、做生意,在酒吧挥霍一空。目前,冯某等3人已被抓获。
#宜昌斌哥儿说法#
一般情况下,父母为子女总是考虑的很长远,毛先生与前妻离婚后,考虑到儿子今后的成长和生活,花了200多万给当时还只有14岁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前妻冯某作为母亲,却为了自己的享乐,以欺骗的形式私自卖掉了原本属于儿子的房子,还把得到的钱都用来买豪车和在酒吧挥霍。
这个母亲一点不为自己的子女作长远的考虑,极度自私冷漠,让人倍感心寒和气愤。她的行为不仅该得到道德上的谴责,也会在法律上得到惩罚。
卖房时儿子才17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出卖他的房产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冯某为了卖房,请他人冒充前夫的签名。根据新闻报道,目前,冯某等3人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案虽然还没有最终判决,但是可以预料的是冯某将因为自己的贪婪和享乐,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知到那时她能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知她是否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祈求能够得到前夫和儿子的原谅。
-------------------------------------------------------------------------------------------------------------------各位看官对此案怎么看,有没有什么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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