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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3-08-05 03: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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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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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发改发[]234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旅游主管部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快促进旅游业复苏,拉动居民旅游消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降低全省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鲁发改成本〔〕9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阶段性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价措施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刘公岛景点门票最高价格降至每人次46元,进出岛船票价格保持每人次31元不变,以上合计最高为每人次77元。对儿童及幼儿园学童团体、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老年人、残疾人、高层次人才、学生、低保人员等特殊群体票价优惠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具体价格由景区按上述要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区市要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鲁发改成本〔〕937号文件精神,做好国有景区降价工作。鼓励全市各类景区根据经营实际制定更多形式、更加灵活、更大幅度的减免优惠,对学生、教师、医务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实行更大力度的门票减免措施。

二、执行期限

本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景区要认真执行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建立完善门票预约系统,方便游客网上购票和错峰游览,全力保障景区安全有序运营。

(二)各景区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门户网站、售票点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7月2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市场监管局、刘公岛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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