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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满洲里关于全市餐饮企业有序恢复经营的通知

时间:2023-10-22 2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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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满洲里关于全市餐饮企业有序恢复经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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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餐饮企业有序恢复经营的通知

全市餐饮企业: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按照呼伦贝尔市及满洲里市防控指挥部要求,从3月9日开始,我市餐饮行业有序恢复营业。

一、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恢复营业的餐饮企业实行临时备案管理。

二、恢复营业的餐饮企业要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各餐饮企业只允许提供打包、外卖服务,禁止消费者在其营业场所就餐。

(二)开业前对营业场所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复工后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至少进行2次清洁消杀。通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如需使用要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储备量达到可以使用一周以上。

(三)各餐饮企业要做好人员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对上岗人员情况排查、体温检测、管理和隔离等措施,禁止隔离期未满的返(抵)满从业人员上岗。上岗人员(含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佩戴口罩。接触食品、菜品的工作人员还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对保温箱及车辆每天至少进行1次清洁、消毒,实行外卖餐食封签。

(四)各餐饮企业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落实器具消杀要求,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原材料,严格履行原材料采购各环节索要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五)严禁餐饮企业和提供网络订餐平台服务的经营者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圈养和宰杀畜禽。

(六)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不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严禁入内、禁止聚集”等风险提示宣传标语。

(七)餐饮企业营业后必须认真执行上述要求。如违反上述要求,一经查实立即关停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监督并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三、营业餐饮企业备案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餐饮经营主体营业承诺书(制式)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五)返乡人员登记表(制式)

(六)员工测温表(制式)

(七)消毒记录(制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受理地点:满洲里市世纪大道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东大厅

为避免申请复工餐饮企业因资料准备不全造成“来回跑”“多次跑”问题,服务窗口实行“先咨询、再办理”的服务模式。咨询电话:0470-6262757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9日

来源: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潇墀

监审:王莹

监制:马万晖 王莹

扎赉诺尔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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