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幼儿过一个安全充实、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寒假,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
二、各学校要严格遵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6号)要求,一律不准在寒假期间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要科学合理的布置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以实践性、合作性、自主性作业为主,保证广大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三、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雾霾、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护校制度,不得发生脱岗漏岗现象,保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值班电话:3278800。
四、各学校要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诚信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师生遵守公德、尊老爱幼,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思想的侵害,让全体师生过一个快乐、文明、和谐的春节。
各教育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寒假和下学期的工作安排部署及寒假后的取暖工作,确保各项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附:—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表
河间市教育体育局
12月10日
文字编辑:孙 杰 刘 鹤 | 图文编辑:王建海 魏银超
审核:沙志强 | 监制:赵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