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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 来自人民法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报告之一

时间:2023-04-23 07: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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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 来自人民法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报告之一

编者按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在冬春轮换的日子里,全国人民正在进行着一场与新冠肺炎疫情的生死较量。

法院人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初心与担当。《中国审判》杂志推出抗击疫情系列,带您共同感受众志成城的法院人带来的磅礴力量。

新年伊始,一场惊心动魄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中华大地骤然打响:“白衣天使”们冒着生命危险默默无闻地奋战在第一线,更多的救援力量、救援捐赠正源源不断地驰援湖北,情暖“九省通衢”。

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位国人的心。疫情无情,人间有爱;一隅有难,援自八方。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到处都闪现着法院人的身影:在第一时间,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人的初心与担当。

吹响战“疫”集结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

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月3日,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发表重要讲话。讲话首先总结了中央和全国各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这些工作的有力开展也充分证明,“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判断是准确的,各项工作部署是及时的,采取的举措也是有效的”。同时,讲话还对疫情防控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等方面都作出要求。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多次重要讲话,深刻指出了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遵循。

疫情来势汹汹,更需众志成城。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战斗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院机关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相继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防范处置工作要求,并明确7类将予以严厉打击的涉医违法犯罪情形。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安全保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在案件处置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当主动与宣传部门加强沟通,依法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一些地方出现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据介绍,《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实效性。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涉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指导。

为确保打赢这场防疫之战,连日来,全国各地法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效的举措和主动的作为,身体力行参与抗疫战斗。同时,结合实地实情,提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湖北法院落实依法治“疫”

一场疫情,像巨石一般打破人们平静的生活。在这之中,既有很多艰难、悲伤的时刻,也有一个个让人感动而心生力量的瞬间。

湖北武汉是此次疫情的“重灾区”。1月23日凌晨2点,武汉宣布“封城”。

面对日益严重的疫情,1月27日下午,41名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干警立即取消休假,严阵以待,全力以赴打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干警们迅速到蔡甸法院对口社区对接请领任务,在社区统一安排下参与线下防控,协助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当日下午,干警通过电话排查、上门排查等方式,协助社区摸排609户居民的居家隔离情况,了解群众就医、食品药品等需求,并及时反馈给社区。此外,蔡甸法院还派出9名党员干警前往指挥部指定社区开展防疫工作。

在武汉市多个社区,当地法院干警慰问帮扶困难群众,上门了解困难和迫切需求,帮助社区张贴防疫宣传单,在社区公共区域喷洒消毒药水,规劝社区内在公共区域聚集逗留人员返回家中。

“汉阳法院为我们送来防护物资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真的太感谢了!”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激动地说。1月28日,汉阳法院向晴川街道赠送了一批医用口罩和消毒液,缓解了该街道防护用品短缺的问题。同日,汉阳区政协委员、汉阳法院法官张朝管通过民进汉阳区工委向疫情防控工作捐款800元。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春节期间进行网上办公,决定暂停一起涉医院租赁标的物的执行拍卖,以为医疗单位全力抗击疫情提供有力保障。随后,执行干警迅速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进行了有效沟通,并获得其充分理解和支持配合。1月31日,武汉中院公告暂停了相关标的物的网上拍卖。

“不怕!我们是法院人!”与此同时,作为属地防疫第一线 ——湖北多地法院的广大党员干警,纷纷积极响应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忘我地投入社区“抗疫一线”,深入基层、志愿组成义工队,配合完成上门排查、测量体温、防控宣传等工作。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防疫突击队员连夜为搭建方舱医院运送折叠床、被褥等物资

武汉之外的湖北省黄冈市也是此次疫情的重灾区。1月25日清晨7点,黄冈版“小汤山” ——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启动改造工程,同时征集志愿者帮助搬运医疗器材和打扫卫生等。1月26日晚,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自发接力,组成法院义工小队。1月27日,黄冈中院义工小队到达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后迅速行动,与其他志愿者们一起帮助完成搬运物资等工作。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带队进村入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参与体温测量、重点人员排查等工作,做好台账登记,邀请专业人员对院机关及法院宿舍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安陆市、云梦县、大悟县、孝昌县等基层法院也都分别参与当地成立的防疫工作队,开展进村入户疫情防控等工作。

此外,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鄂州、随州、汉江等地中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也都做好了春节假期延长的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24小时在岗。在全力保护好干警及其家人安全健康的同时,各级法院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战“疫”中的法院“逆行者”

春天,面对汹涌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有一群人选择逆行,他们中有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社区街道干部群众,更有基层法院干警……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义无反顾奋战在抗疫第一线。他们是勇士,他们是英雄。

在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对干警“父子兵”:他们一个是执行局中队长,一个是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却不约而同冲到抗击疫情值守卡点一线,演绎着同样感人的坚守故事。他们就是孟卫东、孟宇父子。

2月4日上午,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守卡点巡视的台前法院有关领导发现,在城关镇王楼村西村口执勤的法院干警是书记员孟宇,与城关镇王楼村东路口执勤的孟卫东是一对“父子兵”。自1月26日至今,48岁的孟卫东已经值守了两个昼夜。

“非典”时期,孟卫东就曾毅然请战,在抗击“非典”一线的法院负责路口值守。后,面对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他再一次主动请缨,向台前法院机关党委递交了参加社区和村庄疫情防控“请战书”。

无独有偶,在这场战“疫”中,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也闪现着这样的“逆行者”。彭山法院办公室干警杨华和他同在该院执行局工作的女儿杨琴雯一同上阵,在不同的岗位上,用同样的忠诚和担当全力以赴战斗在抗“疫”前线。

心系疫情,共克时艰。无论是“父子兵”,还是“父女兵”,他们只是法院人在这场抗击疫情“战争”下的一个缩影。全国各地法院还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干警,默默地在后方以各种方式参与抗“疫”战。

2月2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门岗孔祥鸣为此次疫情捐上当月工资2600余元,并写下“能战、能胜、能归,加油!”的祝福。简短的话语,道出了一位平凡老人对“抗疫”必胜的信念和期望。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为了保障法庭节后工作正常开展,孔祥鸣主动放弃假期,大年初五就用自己家的草酸为法庭楼上楼下进行全面消毒。

面对疫情,人民法院干警积极响应,鼎力相助,通过红十字会等平台向抗疫一线捐款捐物,共筑一条防线,共守一个家园。

2月5日一大早,一位老人来到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拉着该院副院长乔生雪的手说:“我来给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捐款300元。我老了,面对疫情也做不了太多事情,但是我也要尽一份绵薄之力!”

这位老人名叫张霖基,是互助法院退休干部,也是一名老党员。连日来,他了解到当前防疫形势严峻,看到政府为抗击疫情做了大量的工作,疫情防控执勤人员顶着寒风坚守岗位,心里很受感动,当即决定要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爱心无价,真情无声。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人民法院的许多女干警也犹如一朵朵铿锵玫瑰,绚丽绽放在疫情阻击战防控前线。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许多小区居民都产生了恐慌心理。河北省清河县人民法院的女干警以柔心换居民安心,对居民反映的情况,认真对待,以事实为根据,分类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让居民安心、放心。

她们的工作烦琐、乏味,但无比真实;她们没有写请愿书,实际行动就是她们无言的“宣战书”;她们没有向组织宣誓,工作态度就是她们的宣誓语。她们也愿意享受岁月静好的生活,但疫情在前,责任在肩,同事已“亮剑”,自己也不能退缩。

智慧法院构筑“隐形”防线

疫情当前,暂时阻断了人与人之间的“亲密接触”,却阻断不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与决心。记者梳理发现,抗击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通过“云审判、云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疫情期间,战“疫”不停歇,司法服务“不打烊”。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心内,电话铃声此起彼伏,4名坐席员忙着答复当事人、律师的咨询。

“对不起,因疫情防控需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关闭。您可以登录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立案,效果和来院立案一样。”12368诉讼服务热线坐席员小金接到电话后,一步一步地指导对方进行网上立案。

“在这个非常时期,智慧法院建设为保障诉讼服务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网上立案。”徐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刘树华介绍说。春节假期后,徐州两级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148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648人次。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疫情防控期间也不例外。各地法院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北京、上海、福建等地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当事人、代理人发出温馨提示,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广东、陕西、山西、贵州等地法院公布网上立案步骤,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高效、便捷、优质的立案服务。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庭通过网络视频开庭审理案件,不仅可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能高效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

2月4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等地“隔空”进行。

原来,此前在征询当事人意见时,当事人提出希望如期开庭。但是,承办法官曾宪未因春节期间去过湖北探亲,此时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留家观察,不能前往单位开庭。

随后,曾宪未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期通过在线方式完成了庭审,身在陕西西安、浙江温州的原被告均在线出庭。开庭仅持续了10分钟,双方当庭便达成了调解协议。

执行工作具有与当事人接触多、外出办案多、24小时执行等特点,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的日常执行工作如何开展?

1月23日23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全省三级法院发出紧急通知,明确在抗击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法院执行工作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控跨省办案。

2月10日,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徐振邦通过建立“执行微信群”,让双方在群里“聊”出了和解协议。据悉,进入疫情防控期以来,广东全省三级法院按照特事特办的思路,积极主动探索网上办案新模式,确保在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线上运行不延误,广获好评。

记者了解到,受疫情防控影响,在广东全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线下服务普遍“遇冷”的情况下,近期广东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等在线平台却备受“热捧”。数据显示,1月31日至2月10日,广东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958件,且每天以近15%左右的增幅在递增。

依法履职,“亮剑”战“疫”

疫情当前,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战“疫”行动,但有人却借疫情销售伪劣商品、扰乱秩序、妨碍公务……近日,全国各地法院宣判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14日,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扶余市首例宣判的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该案由扶余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14日提起公诉,秉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法院当天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副院长朱国君独任审理,从受理到宣判仅用时一天。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三人行为均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正常防疫检查,暴力冲击卡点且暴力袭击处警警察,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三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对其处罚,遂分别判处被告人佟某、周某某、佟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疫情之下,口罩难求,有人竟以售卖口罩为由实施诈骗。

2月7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据悉,该案为全国首起防疫物资诈骗案。

据了解,1月28日至1月30日,在全国上下口罩紧缺的情况下,被告人张某在多个微信群、QQ群内散发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在短短三天内骗得被害人陆某等三人的定金共计人民币9520元。

港闸法院副院长潘建明表示,该案从法院受理至审结用时仅三天,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强决心。

在浙江衢州,一名男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还强闯疫情防控检测点。2月9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在线视频,开庭审理此案。

柯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严重妨害防疫检测点正常的检测,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影响恶劣,应从重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郑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有醉驾前科、强闯疫情检测点、认罪认罚等情节,柯城法院认定其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遂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

目前,虽然疫情防控仍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但在记者发稿时,一则消息令人欣慰:除湖北外,全国其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数从2月3日至18日实现“十五连降”!

曙光初现。接下来,我们要迎难而上,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一鼓作气、奋战到底。

请相信,凛冬去日,必将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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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第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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