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原名陈平,是自己改的名字,由于父母给起的名字太难写,年少的时候叛逆,初中时经常逃课,高中毕业后,已经读完了市面上流行的书籍。她是无数青年学生眼中的奇女子,足迹遍布世界各地,最钟情与撒哈拉沙漠,本书是三毛最受欢迎的作品,征服了无数读者。
他写书完全是为了父母开心,跟父亲关系不是很好。有一天她逃课在一个书馆里看书,看到了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她觉得好像看到了前世今生,有一种特别熟悉,找到归宿的感觉。于是决定搬去住,去那边生活。
全书主要有一些精彩绝伦的散文构成,当年三毛去撒哈拉沙漠找自己的男友荷西,然后在那种枯燥单调的生活当中,找到了自我,从此,三毛便写出了这本以沙漠生活为背景的生活式的散文,折服了无数人。
市面上刮起了三毛热的浪潮,无数人口头相传,文青们特别喜欢这一流派式的三毛情。
“你在想什么?”荷西说。 “我在想,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
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我的解释里,就是精神的文明
我并不气馁,人,多几种生活的经验总是可贵的事。
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
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我看沙漠很妩媚,沙漠看我却不是那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