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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被查出乳腺癌 丈夫要求岳父分担医药费 岳父态度坚决!

时间:2019-02-07 0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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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被查出乳腺癌 丈夫要求岳父分担医药费 岳父态度坚决!

我33岁在父母的施压下娶了二婚女人,可是婚后仅四个月妻子便查出患乳腺癌,与岳父商议治疗费用一人一半,岳父却说死也是我家鬼。

我33岁长得其貌不扬,所以也一直单身,相亲认识了一个二婚女人,比我还年长两岁,并且她还有一个女儿。作为中国的传统男人,说实话我实在接受不了自己的另一半是二婚。可是父母却一门心思的撮合,在他们眼里女人可以生孩子让他们抱孙子就可以了。身边的亲戚也一再劝我年龄这么大了,不应该再挑剔了。

好吧,最后我妥协了,可是没想到这只是我婚姻悲剧的开始。

在我刚结婚的前四个月里头夫妻二人也算还过得去,我也遵守自己的内心,既然结婚了就好好相处。可是在第四个月的时候,村里有免费排癌检查,在母亲的建议下,妻子也检查了,这一检查发现妻子竟然患了乳腺癌。

说实话,在得知妻子患癌的时候,我犹如五雷轰顶,但是还是本着夫妻情谊送她到了医院治疗,还把我手头的三万元也全部拿出来给她治疗。

可是从医生口中我还知道了妻子将不能生育了,就算生育也可能会有遗传。

而且乳腺癌的治疗费用也很高昂,想着妻子也是岳父岳母的女儿,希望他们也能出点医疗费用。没想到他们居然大言不惭的说妻子已经嫁给我了,生是我家人,死是我家鬼,并且态度坚决,一分钱不愿意出。岳父岳母甚至还经常带着他们家人来我家闹事,逼迫我出全部的医疗费用。

就连妻子也是这个态度,利用婚姻和道德绑架我出她全部的医疗费用。还不时地在家里摔东西,门上刻字,把我衣物全部丢地上。

看到这些,真的夫妻之间仅存的一点感情也没有了,而且她还不能再生育了,父母也再次给我施压希望我能离婚。

也许算我不厚道,但是这场婚姻我真的无法再维持了,仅仅四个月我本来就不大愿意接受的婚姻,如今她还不能再为我生意,甚至为了让我出全部的医疗费用无所不用其极。

我提出离婚,妻子又是一副死是我家鬼的态度,离婚可以,但是我必须提前一次性支付完她的所有治疗费用。

妻子已经化疗两个疗程,还有六个疗程,并且还需要打一些进口针,总计大概十五万元,扣除农合报销的大概是八万元。

最后与妻子协商七万元医疗费用离婚,我终于得到了解脱,对于婚姻我真的后悔一开始没有听从自己的内心。(内容来源网友倾诉)

听到这位网友的故事,再次说明了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婚姻风风雨雨的考验。

婚姻如果没有感情基础,仅仅是双方协作关系而结合的话,那么随便有一方掉链子妨碍了协作关系的话,很快这一方便会被无情地沦为弃子。

妻子的早期乳腺癌其实并不是那么让人望而生畏,多少病人在亲人的陪伴下康复。可是双方没有共同的孩子,将来也不会拥有共同的孩子,相亲认识且结婚仅仅四个月,两人的感情基础十分薄弱,自然而然无法一起携手熬过这场生活的暴风雨。

所以结婚一定要找和自己相爱的人,才能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结:如果不是故意隐瞒病史,则结婚后无论多大的疾病,都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婚姻不易,大家且行并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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