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山西太原女子小王二婚嫁给了现任丈夫,结婚,感情不合。据小王向民警交代,自己罹患癌症后,丈夫不愿意出钱给她治病,甚至在她病痛加剧、疼痛难忍时还动手打她。小王于是心生恶念,中午趁丈夫睡熟,拿锤子将他锤杀。目前小王已被刑拘。
两人虽然是再婚,但是在一起也已经十多年,而且还有孩子,这个男人面对癌症的妻子不仅不给钱治疗,甚至还中途殴打癌症的妻子。
可以说这样的后果也算咎由自取,明知道妻子是个活不下去绝望的人,还非要去挑战一个没法活的人。
绝症应不应该治疗
个人认为只要家属有意愿要求继续治疗,那么就没理由不给她看病。
这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而是我的确经历过,我只能说,你不能对你的亲人见死不救,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立,因为是人就没法做到这么残忍,我们知道是绝症,但是我们宁愿去赌奇迹,最后虽然没有奇迹,但是后悔吗,一点也不后悔,至少我可以坦然,我们真的尽力了。
何况本案中家里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6再怎么做妻子的也至少有一半的钱属于自己,把自己的钱用在看自己身上怎么了。
别说什么应该考虑活着的人,是人大都有求生欲,何况这老公可以重病时殴打老婆,可见不过是不愿意花钱,是为了把钱留给自己用。
法律上,此类情况,是可以要求法院强行分割财产的。毕竟救人为重。
因此如果真有类似事件,也请别做啥傻事,更主要请多关爱身边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