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 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的通知进行通报。通知明确,一旦发现云南旅游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处一千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需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导游证。
4月,云南省政府出台实施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22条”《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两年来,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罚款1.299亿元。旅游部门共查处案件854件,罚款1611.427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今年为持续推进“旅游革命”,建立良好旅游秩序,提升云南旅游品质,在“22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的基础上,省政府针对性地出台了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具体内容为:
一、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
二、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
三、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四、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
五、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
六、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
七、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
八、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本月内云南省16个州、市和长水机场将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处置体系,建立起游客购物退货换货工作机制。5月1日,云南省将成立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受理游客退货诉求。小掌提醒游客购买商品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商品销售企业购买商品;要商家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同时要保证退货商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
此外,在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同时,云南省还将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六方面品质,大力发展康养类、文化类、体育类、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目前正积极打造“德钦-香格里拉-丽江-大理-保山-瑞丽-腾冲-泸水-贡山-德钦”滇西旅游大环线,充分展现滇西大自然之美、生物多样性之美、民族文化之美,打造融入大自然、享受大自然,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
掌上春城记者: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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